第一百三十二章 白了少年头
林谈心走的时候丝毫没有拖泥带水,张哲宁并没有送她,甚至一出门就像是陌路人一样,连个招呼也没打,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就钻了进去。
一辆飞往首都的飞机在轰鸣中起飞,一个坐头等舱的女子,微微倾斜着侧脸,就像是刚刚为那个男人刺上去的刺青一样。
她凝视着黑漆漆的窗外,自言自语,喃喃道,“哲宁,你祸害了我一辈子,如果下次我们还能见面,我保证是一生一世。”
张哲宁以为晚上会睡不着觉,结果恰恰相反,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睡得特别香甜,甚至连个梦都没有做,罕见的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然后他就开始努力的寻找资源,寻找项目,至于人脉应酬公司管理那一类的事儿,就由方一鸣去完成,他只需要提供有效的信息,和解决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儿。
这个在硕大蜀都来说暂时只能算是沧海一粟的麻雀小公司,开始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极具膨胀,方一鸣,这哲宁,这对天生的搭档默契得就像一块没有任何缝隙的钢板。
这半年是张哲宁过得最充实最舒服的半年,每天生活特别有规律,闲暇时间除了修炼内劲和用急速狂奔法子强化自己的身体,就是像是一块海绵一样最大限度的从无数本书籍当中吸取这个世界的营养。
率先出事儿的却是理所当然的路南。
虽然路南现在是公认的整个东门上,和冬瓜并驾齐驱的两头绝对大佬之一,但并不代表可以呼风唤雨一呼百应。
总有人不信这个邪,卯着一股子邪劲儿想要碰一碰这个有着活阎罗的心肠却长着一副书生脸孔的混世魔王。
比如说郭二狗子。
自从半年前他那个表弟被路南在脸上戳了两个对穿后,他心里就憋着一股邪劲儿,天天琢磨着这事儿该如何收场。
然后半年下来,闹腾得最欢畅的不是路南也不是冬瓜,这两头盘踞在东门上的地头蛇已经很少有机会和人动武了,都在潜心用自己的名声去最大限度的转换成金钱。
然后郭二狗子抓住这个空档,南征北战东伐西讨可谓战功赫赫,甚至有好事者在对东门大佬排名时,也把郭二狗子给加了进去,成为继路南和冬瓜以外的第三号大佬。
然后郭二狗子就开始飘飘然,又想起路南和他的那个仇恨,然后觉得自己羽翼丰满了,是该找找那个人见人怕绰号活阎罗的白面书生。
对于郭二狗子此人,方一鸣对他有个精准的评价: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
冬瓜和路南都懂得把自己的名声转化成金钱,利用自己的名号经营着各种各样的生意,每天钞票大把大把的往兜里塞。
可是郭二狗子在有了名声以后,并不懂得有效利用,每天干着罩场子收保护费,隔三差五玩儿点讹诈大户之类的事儿,每天出门十几个小弟跟着前呼后拥,那叫一个威风!
这就是小混混和真正登堂入室大佬的区别。
膨胀得忘乎所以的他放出话来,灭了路南,宰了冬瓜,他就是东门的土皇帝。
于是他开始纠结,是先灭路南呢,还是先宰冬瓜,最后一番思量之下,他决定还是先去摸那为活阎罗的胡须,谁让他在半年前捅自己的表弟,这事儿要是不解决,他就会很没“面子”。
然后他就每天带着十几号人到处“抓捕”路南,声势浩大,弄得整个东门都知道这件事,不明真相的普通人甚至认为,现在东门上郭二狗子才是真正的土皇帝,至于路南?直接被吓得连面都不敢露。
而事实上是这样吗?当然不是。
路南是什么人?那可是就算真正阎王爷到他面前,他都敢抄家伙就上的狠角色。
在眼高于顶的路南眼里,郭二狗子就是只跳梁小丑,所以一直懒得跟他计较。
郭二狗子其实很容易就能打听道路南的住所,只不过借他是个胆子也不敢提着家伙去东郊大肆招摇,就连傻子都知道东郊那边盘踞着几头猛虎,到时候可能路南没抓着,在街上就被人乱刀砍死。
然后不知天高地厚的他就大放厥词,说路南只是一只缩头乌龟,只敢躲在东郊嘚瑟,要是敢出东郊一步,他肯定要扒皮拆骨。
这么一来,郭二狗子在东郊的名头就更加响亮了,甚至小学生都知道,东郊的真正大哥是一个叫郭二狗子的人。
以讹传讹,郭二狗子的实事迹被传得神乎其神,小学生之间都流传着这么一个坚定不移的事实,郭二狗子一个人可以挑翻几百个人,手里有几千号小弟,个个杀人不眨眼,传说中想要加入郭二狗子的组织,就得杀两个人交投名状。
小学生的想象力总是丰富的。
这些东西传到路南耳朵里的时候,路南报以轻蔑一笑,然后每天该干嘛干嘛。
事实上路南并没有窝在东郊,经常去东门上几家比较豪华的会所或者酒楼喝酒,郭二狗子之所以每天招摇找不到路南,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他的本质只是一个小混子。
靠着讹诈收保护费偶尔干点打家劫舍的事儿,郭二狗子手里的确有了几个小钱,只不过小混子思想在他脑袋里根深蒂固,他经常干几件在他看来比较奢侈的事儿,那就是在小饭馆里,一次性要老板把每道菜都做一遍,然后吃不完统统倒掉。
他觉得这样实在是拉风极了,虽然他的确有资本去高档场所消费,但根深蒂固的小混混思想总是让他即使腰缠万贯,在那种装饰的金碧辉煌的地方也会觉得内心深处自卑不已。
所以他一直去小饭馆,吃大排档,动不动就请陌生人喝酒,喝大了就告诉老板,今天晚上在场所有人的消费全算在他头上。
终于有一天,郭二狗子抓到人了,只不过不是路南,而是路南手下一号猛将毛伟的一个小兄弟。
注意,不是那个一头触目惊心白发的毛伟,而是毛伟手下的一个小弟,按照辈分,这个小弟该叫路南一声爷爷。
“小子,挺牛逼呗!”
郭二狗子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看着面前被自己“请”来的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少年。
“你啥意思?”这名少年叫做小虎子,很早就跟了毛伟,后来毛伟跟了路南,他也就间接成了路南麾下一名小卒子。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毛伟本来就不是孬种,路南就更不是了,所以即使是一名底层下地,也是特别硬气。
“告诉路南,让他洗干净脖子乖乖来找我跪下磕头,说不定我能饶他一命。”郭二狗子身边站着七八个人,很是嘚瑟。
“要去你自己去,你没长嘴巴啊,南哥的耳朵又不聋,不需要我来传话,再说了,你最好也别去,南哥肯定不待见你。”
小虎子虽然面对七八号人,但丝毫不怵,跟着毛伟和路南时间长了,一般小号一点的混子头都得叫他一声小虎哥,他哪里将不入流的郭二狗子放在眼里。
“**!”
郭二狗子勃然大怒,一耳光摔在小虎子脸上,小虎子向后踉跄了几步,一拳砸中郭二狗子的眼睛,将猝不及防的郭二狗子给砸出了一个熊猫眼。
“我操,给我上!”恼羞成怒的郭二狗子一声怒喝,身边七八个人一拥而上,片刻就把小虎子打倒在地,然后就是一通毒打,最后扔在一家民营医院门口。
路南等人赶到的时候,郭二狗子刚抢救过来,身上肋骨断了七八根,脾脏破烂,轻微脑正当,混身上下每一处是好的。
“谁干的。”路南不温不火的问了一句,面无表情。
小虎子艰难开口,“南哥,是郭二狗子打的我。”
“嗯。”
路南低头沉吟了一瞬,眼里却闪过一抹冷冽的阴光,“熊三儿和海娃留下,大头毛伟跟我出去一趟,叫上几个下手黑的小兄弟。”
“大哥。”
有着一头触目惊心白发的毛伟突然阴沉沉的说了一句,“小虎子是我小兄弟,这事儿交给我去办吧。”
“扯淡!”路南白了他一眼,“小虎子难道就不是我兄弟了?”
毛伟轻轻摇了摇头,他是路南手下几员悍将中,性格和行事作风最接近路南的一个,爱干净,沉默寡言,出手狠辣。
据说毛伟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性格挺开朗一个孩子,学习成绩也好,有个慈祥的母亲,美中不足的是还有个喜欢赌博的父亲。
他十四岁的时候,债主找上门来,要把他的母亲和他本人抓取做人质,放话给他的父亲,说什么时候还钱就什么时候放人,每过一天,就卸掉这母子俩身上一点零件。
他那只知道赌博,但生性却懦弱的父亲当时一下就发了疯,张开双臂牢牢护住瑟瑟发抖的毛伟母子俩。
那群人要动粗,毛伟的父亲就扑上去拼命,最终被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那群人当着毛伟父亲的面,糟蹋了他的母亲,并且把年幼的毛伟一脚踹翻在地站不起来。
第二天,父亲疯了,哈哈笑着从一幢楼上跳下来粉身碎骨,毛伟的母亲并没有去收尸,而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换好衣服,打扮一下之后就用剪刀剪破了自己的喉咙。
十四岁的毛伟一个人处理完父母的后世,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只不过第二天,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就全白了。
然后在某个中午,那个逼死他全家的人在一家饭馆里喝酒,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单薄少年走了进来,突然将一柄不知道磨了多少天的见到从那人的后心刺了进去。
直接刺穿了那人的心脏,一刀致命。
然后毛伟突然开始发疯一般,喉咙里发出类似于一种野兽的嘶吼,拔出刀,疯狂的在那人的尸体上剁着。
警察赶到的时候,直接被惊了一身冷汗,他们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疯狂的剁着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那个少年喉咙里发出野兽的嘶吼,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染上斑斑血迹,像是大雪天里诡异盛开的旖旎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