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此为防盗章四月刚过,春意还未散尽,天就渐渐热了起来。
临江城几处码头上都是热火朝天,脚夫们脱下了身上的短衫,光着膀子卖力地将一艘艘船上的东西给搬了下来。从码头到城中,一路上皆是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足见城中繁华。
东市的关宁街却完全不同,作为临江城的书画铺子一条街,这边要安静许多,且来往的也多是些穿着长衫的书生。售卖的也都是书画笔墨、古董文玩一类的雅致玩意,这点从铺面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来,似乎整条街都散发着墨香。
在街角一处小小的铺子,书铺的樊掌柜正在拨弄算盘。
一名面容清秀的少女抱着一个布包有些不太确定地踏进铺子,这声响惊动了樊掌柜,他抬起头,见到来人,露出温和又有些惊喜的笑容:“七娘有段日子没来了,苏先生的病可好些了?”
少女似乎有些拘谨,只是将手里的布包往前递了递:“您看看,这个能当多少?”
樊掌柜用一旁的毛巾擦了擦手,才小心地打开书本,细细地看着书里头的内容。
趁着他看书的当口,苏清漪则打量着这间书铺,书铺的面积不太大,布置也有些陈旧,但收拾的很干净,里头站着几个书生正在拿着书本看得如痴如醉。
过了好一会,樊掌柜才将书合上,放回盒子里,略带惋惜道:“苏先生真是可惜了。”
樊掌柜给了个优厚的价格,苏清漪也没有讲价,直接收在了荷包里。
随后,她才道:“樊叔,不知您这里还收人抄书吗?”
“哦?七娘想要抄书?”樊掌柜沉吟了一会,才道,“你写两个字来看看。”
苏清漪便走进书铺,端正坐在书桌前,在铺开的纸张上细细地写了一列漂亮的簪花小楷下来。
樊掌柜看了一遍,才道:“秀丽淡雅,倒是与苏先生一脉相承,虽则力量稍弱,但抄书却是足够了。”
苏清漪松了口气。
樊掌柜将要抄的书本和纸张给她,并将交稿的时间定在了十天后。除去笔墨的成本以外,苏清漪抄这一本书大概可以赚一钱半的银子,足够父女俩生活一个月了。
苏清漪将东西收好,才回家去。
回到家以后,苏清漪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就到了父亲苏燮的房间,苏燮虽然还是没有清醒,但也没有恶化。
她这才放下心来。
其实她并非这具身体的主人,她不过是千年后的一抹幽魂在这个与她同名的小姑娘的身体里复生。在这个不曾在历史中出现的时代,迎来她的新生。
可是,睁开眼睛面对的就是家徒四壁,母亲亡故,老父重病。
苏清漪在感慨了一会人生无常之后,就认命地背负起了这具身体的责任。
她不太熟练地煎药、做饭,服侍了苏燮吃过了,才顾得上自己。待到她几口将粗粝的豆饭扒完,都收拾好了,见外头还有光亮,这才去了书房。
比起破败的院落来说,书房的陈设明显要好很多。在书房里头有一个靠墙的大书架,上面原本满满当当摆满了书,如今已是空空如也。为了给苏燮治病,这上头的书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被当的差不多了。
而书桌上有两个盒子,一个打开的盒子空荡荡的,这里头原来装着的就是苏清漪今天当掉的两本书,而另一个盒子里装的是房契。
若是苏燮清醒过来,怕是宁肯当掉房子,也不会当掉这两本书。这是苏燮的师长崇明先生所赠与他的,里头的批注都是崇明先生手书。苏燮向来将这两本书当成命根子一般,若是原来的苏清漪,恐怕借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可如今换了芯子的苏清漪却是管不了这么多,便是再贵重,也重不过生命,若是命都没了,这两本书的结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苏燮的病要是再好不起来,恐怕这房子也保不住了。
苏清漪叹了口气,随后不再多想,而是将樊掌柜给她的书拿出来。
书并不算厚,苏清漪草草翻过了一遍,估算了一下自己每日的任务量,细细地磨了墨,随后才净了手,将纸摊开,用毛笔饱蘸了墨汁,开始抄下去。
抄书一事看着简单,其实要求也不少,首先字体一定要端正清楚,不能抄错一个字,不能有涂抹。一页纸只要错了一个字,或者有一点脏污,这一页纸便废了,要重新抄写。对于要参加科举的士子来说,这都是很基本的要求,苏清漪虽然没经过相关的训练,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专心,当她完全沉浸在一件事中的时候,专注力会变得十分惊人。
于是,当苏清漪抄完今日的任务量的时候,惊觉天竟然都黑了。她连忙将东西收好,这才觉得肩颈一块竟然都发僵,活动了一下才好受一点。
不过这也让她对自己的效率有了个概念,因为专注力足够,几乎没有废页,所以她的速度比起一般的抄书人来说,都快有两倍了。照这个速度来看,她竟不需要十天,只要五六天就能完成任务。
苏清漪有些惊喜,不过也知道,抄书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苏燮的病就像是一个无底洞,这些银子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苏清漪有些发怔。
在这个时代,她一个女孩子,究竟还有什么正当门路可以快速赚到钱呢?
苏清漪先去的是樊掌柜的书铺,将任务交了,领了钱之后,她才拿着稿子往文昱书坊而去。关于书坊的选择,她也是考虑过的,最终选择了文昱书坊,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书坊的名气大,也是因为他家在确定出版之后,会先期就支付一笔润笔费。
毕竟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对于此刻囊中羞涩的苏清漪来说,这笔润笔费的筹码便显得很重了。
只是苏清漪没想到投稿的过程也并不简单。
因为“红签”数量的限制,且这时候还多是诗词占流行,以至于分到话本上的名额寥寥无几,也正是因为如此,璇玑先生的本子才让人趋之若鹜,哪怕要忍受种种苛刻条件,也拦不住众书坊的热情。
只是璇玑先生毕竟只有一个,除去他之外,书坊的奉书在选择其他话本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谨慎。
奉书相当于现代的编辑一职,在书坊中,由他们负责决定一本书是否能付梓印刷。而同时,他们与作者的关系也是捆绑在一起的,比方说,一旦有奉书手下的作者爆出了类似抄袭之类的问题,奉书也不得不引咎辞职,从此不再从事奉书这个职业。
然而此刻的苏清漪却连奉书的面都见不到。
负责接待她的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便道:“公子是第一次投稿吧?可有功名在身?”
苏清漪摇摇头。
那伙计便指了指一旁的箩筐:“放这里吧。”
那箩筐里有不少书册堆叠在一起,看着数量并不少,有几本都隐约可见发霉的迹象,然而梅雨季节都不知过去多久了,可见这些书册被堆在这里多少时间了。
苏清漪的心凉了凉,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那伙计:“请问给贵书坊投稿,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
伙计还没说话,一旁也在等待的一名书生便开口了:“小兄弟,在下劝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了。”
苏清漪转过头,见这名书生虽然衣衫寒酸,但气质周正目光坚毅,并不像是尖酸刻薄之人,她便忍不住问道:“为何?”
书生语气中却满满都是激愤:“俗语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功名便是他们识人的罗衣。小兄弟你没有功名,你写的东西他们看都不会看一眼,不过是被丢在这个筐子里,盖了尘蒙了土,永不见天日罢了。”
“白先生,您这话说的。”伙计大概也是与这位白先生熟识,知道他的脾气,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解释道,“如今不都是如此吗?至少咱们还会将这个筐子交给几位奉书,您看看整个临江城,其他的书坊可是直接拿去当了烧火的柴火。”
白先生目光中仍然充满着愤怒,却并没有反驳。
正在这时,一名伙计来请这位白先生去后堂,白先生和苏清漪拱了拱手,叹了口气便离开了。
在他走后,伙计才看向苏清漪:“这位公子,您可别介意,白先生这人说话就是如此。小人并没有蒙人,放眼整个临江城,这些摆在筐子里的本子,也就咱们文昱书坊还有奉书看看。毕竟咱们少东家可是有严令的,您若是写得好,必然不会被埋没的。——那位白先生,可不就是从这尘土飞扬的筐子里被找出来的?”
苏清漪的心彻底冷了下来,她倒也不会尽信这伙计,只是文昱书坊是整个临江城名声最好的书坊,若是他们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他们的同行是什么样子。
这满满一箩筐的本子,必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如飞蛾扑火一般,求得这微弱的希望。
“公子?”
苏清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见那伙计询问的目光,还是不得不将自己写的拿出来。苏清漪在写的时候特意在左边留了一条边,写好之后用针线将纸张给订在一起,看着就十分整齐,她甚至还浪费了一张纸做了个封面,在上面写着文名和自己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