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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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书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失魂落魄地走出书铺,也没注意到先前差点被他撞到的姑娘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苏清漪等到那书生离开,才走上前去:“樊叔,请问这位璇玑先生是什么人?”
她这话问出来,不止樊掌柜有些吃惊,连一旁的一名书生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樊掌柜解释道:“这位璇玑先生两年前开始写话本,因为写得太好了,所以每当他的新话本一上市,立刻就被售卖一空。像刚刚那位公子,就是晚了一步没有买到。”
他却不知道,苏清漪的心中此刻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在穿越前,她本是网文大神,写出的小说被千万人追捧,被拍成电视剧电影,即便在百万网文写手之中,她也足以称得上是顶尖的那个。只可惜,一朝穿越,这些都成了过眼云烟。
但现在,却有这样一条路摆在她的面前。
甭管这时候写话本的人地位有多低,更别提一个闺阁少女写这个会有多么惊世骇俗,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苏清漪润了润有些干燥的喉咙,才问樊掌柜:“您收话本吗?”
樊掌柜笑起来:“七娘说笑了,我们这等小本生意,哪里收得起话本,只有那等大的书坊,有自己的印坊,方能出书呢!”
“那……哪里有书坊?”
这时候,那个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书生也凑了过来,插嘴道:“这关宁街的尽头便是咱们临江城最大的书坊了!还有其他几家……”
从这书生口中,苏清漪不仅知道了临江城的几家书坊,同时知道了,这时候也不是想出书就能出的。
这时候的民间的出版机构被称作书坊。当书坊要印刷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在在当地县衙下属的书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书局会发一张许可出版的文书,被称作“红签”。只有拿到了红签的书才算是许可出版,没有拿到红签,便只能私底下进行传播,书铺书坊是不敢正大光明地拿出来卖的。
而书本拿到了红签之后,也相当于得到了官府的保护。一旦发生盗版或者抄袭的现象,官府也会根据红签进行判决,根据严重程度从罚款到流放都是有可能的。
话本也是要拿到红签的,可对于一家书坊来说,他们的红签数量都是定额的,哪一家的书坊红签数量最多,也意味着出版的机会越大,投这家书坊的人也越多。
根据这书生和樊掌柜的介绍,苏清漪可谓是受益匪浅。只是也有些遗憾,不管什么时候,稿费永远都是滞后的,根据出版售卖这一系列的程序,想要拿到稿费来解决目前的危机,到时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信息对于苏清漪来说也很重要。
苏清漪谢过二人,才拿了书本和银子回家。
当忙碌完之后,苏清漪坐在书桌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抄书,反而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在发呆。
话本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不过在当时,写话本并不是什么正经职业,只有一些落魄的秀才偷偷地写了用来换钱,甚至羞于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产生了笔名这种东西。不过再怎么地位地下,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娱乐方式还是发展得十分蓬勃,甚至也着实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苏清漪曾经因为好奇也看过不少古代的话本,多少也知道,在古代红极一时的话本究竟多么赚钱。
比如今天樊掌柜所说的璇玑先生。
这璇玑先生并非是临江本地人,而是荻州人,出版他的书的也是荻州的书坊。其他地方的书坊想要再版他的书,比荻州的书坊还要多出一分利,并且还有数量的限制。但即便如此,众书坊也趋之若鹜,只因为璇玑先生的书卖的太好了,哪怕有这么多家书坊出版,还是只要一印出来就立刻售罄。
在离开书铺之前,苏清漪也看了樊掌柜私藏的璇玑先生的话本,虽然是半文半白的行文方式,却并不影响阅读,且情节跌宕,用词优美讲究,即便比不上历史长河中那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却也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了。
苏清漪的文采自然比不上对方,但话本的核心是故事,在这一方面,苏清漪很有信心,哪怕隔着时间长河,一个好看的故事也是不会有隔阂的。
如此想明白了,苏清漪也不耽搁,拿炭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题材,再三考量之后,她选择了武侠和悬疑两个元素。有了目标,她才开始构思情节。
武侠是从古代的传奇小说所演化而来的,而无论什么时候,这种超脱于凡人的英雄主义,总是很容易受到大众的喜欢。即便在苏清漪穿越之前,武侠已经逐渐没落,但它依然是华夏文学历史上的一道浓墨重彩。
而在传统的武侠故事中加入悬疑,这时候还没有人这么做过,但苏清漪很清楚,这两者所能产生的化学反应有多么惊人。
故事的设定并不复杂,一桩离奇的案件,在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牵扯出一段十几年前的武林旧案。在主线结构的设计上,苏清漪既然在故事上采用了悬疑的模式,在叙事手法上便不再卖弄技巧,只是用简简单单的常规线性叙事,将开头与结尾以及几个大的故事节点设计好。
主线设定好了,接着就是做人设。
苏清漪用的是双主角设定,在这个故事中,第一主角钱三木是一名捕头,武功高强、断案如神,在江湖中十分有名气,而第二主角殷无涯,表面的身份是一名秀才,实则武功诡异莫测,来历成谜。
光这两人的人设,就已经能够脑补出不少情节了。
苏清漪在纸上添添改改,不知不觉竟写了足足几页纸,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才意识到天又黑了。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收费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裴泓应了下来,将佛经交给了长随,又嘱咐了一遍,才又重新回到父亲跟前。
裴懿问道:“那个孩子……叫闻砚?”
“是。”裴泓有些不大情愿,“不过是个来投奔的破落户,父亲关心他作甚?”
裴懿看着儿子不解的模样,深深地叹了口气,却转而提到另一个问题:“你可知荻州谢氏为何屹立多年不倒吗?”
裴泓愣住,想了想才道:“因为谢氏每一代都有人在朝中,谢氏女亦与京中权贵联姻。谢氏有他们在,自然不会倒。”
裴懿点点头,又问道:“那你知道关家又是如何发迹的吗?”
“是因为关太傅……”裴泓隐约有些懂了,但还是不服气,“可这闻砚何德何能,能与关老爷子相提并论!”
“我说的并非闻砚,而是你的态度。”
裴懿加重的语气令裴泓一震,不敢再与父亲争辩。
“我们裴家在立国之初本是与谢家同等的世家,可两百年过去,谢家根深叶茂,成为了江东第一世家,可我裴家呢?竟连新起之秀都比不上了。”
裴懿将手搭在儿子的肩膀上,沉甸甸的力道让裴泓的心也跟着沉了下来。
“你的母亲目光短浅、气量狭小,她一个妇道人家并无妨碍,可你不同,你是裴家的嫡长子,是裴家未来的家主,你要知道,你肩膀上扛着的是我们裴家几百年的基业。你的眼光不能只局限在眼前,在这区区院墙之内,你要看得更远。”
裴泓被父亲的话震撼了,许久,才面露愧疚地跪在裴懿面前:“父亲之言犹如振聋发聩,儿子明白了,往后行事会以大局为重,以振兴裴家为重。”
裴懿欣慰地点点头:“你既知道了,便去将那孩子给请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