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突来惊喜,此生不换
程思远不像陆周承,他没有陆家这样的后台,创业路上自然是一步一个脚印。
所以第二天早上接到他的电话,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程思远说他上午十点的火车,让我不要送他,可是以我们的关系,怎么可能不去送他?
考虑到他要天黑才能到家,我怕他吃不惯火车上的东西,就给他买了些吃的。
敢在检票前见到程思远,我把东西递给他,喘着气儿说:“给,拿着路上吃。”
程思远似乎不太领情,“都是些垃圾食品。”
感觉没那么喘了,我才直起腰,把东西塞他手里,“出门在外就别这么讲究了,你这么挑剔,饿了难道要吃车上的假泡面吗?”
程思远看着我强塞过去的袋子,然后又看着我,“我很挑剔?”
“你才知道!”
说完觉得有些尴尬,眼神儿往自己脚尖儿上瞟,“那个,要不要我送你进站台?”
“不用了,你回去吧!”
程思远这个没人性的家伙,有了吃的就不管我了。
我撇撇嘴,本着大家是好同学好邻居的心意说:“这次时间太赶了,下次来提前打个电话,我好带你四处逛逛。”
程思远没有说话,我抬头看时,就见他目光深邃的看着远处,“不会再有下次了。”
“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有种第二家乡受辱的感,“为什么不来,北城不好吗?”
程思远转身要走,我一激动拉住他的胳膊,“你这个人总是这样,说话总是说一半,所以你才没有朋友!”
说完我就后悔了,自责的看着程思远僵硬的背影,“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来的时候本来没想打扰你。”程思远转身看着我,“让你带我去T大,只是想跟过去告个别。”
听到他这么说,我更自责了,本来失恋了心里就难过,我还这样说他。
“对不起!”我诚心向他道歉。
“从小到大你好像很喜欢对我说这三个字,你是不是很怕我?”
我抬头瞅了他一眼,然后老实的点点头,“有点。”
程思远笑了,“我好像没对你凶过吧!”
他一笑我就觉得危机解除了,摆着手说:“你不用,只要一个眼神就够了,你是不知道,你板着脸不说话的时候可吓人了。”
程思远又不说话了,我跟个犯错的小学生似的,心惊胆战站在他面前,“那个,时间好像快到了。”
“昨天你看到的那个人是我的客户,她来酒店找我,是想请我吃饭,我跟她说我已经约了人。”
“啊?”
“我知道你想歪了,我不想你误会。”
被拆穿的人有点不好意思,认识他这么久应该了解他才对,他不是那种会乱搞男女关系的人。
“小清,我可不可以抱抱你?”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时被他拥入怀中,然后听到他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原来是我做错了。”
程思远走了,临走的时候对我说,“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有朋友,而且会是一辈子的朋友。”
他说的没错,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
来北城这么多年,除了大一开学的时候我爸来送我,还有上次他和陈老师突击检查,就再也没有人来看过我。
虽然程思远这个人不太好相处,可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就像是我的哥哥一样。
这次他来北城能打给我,我觉得很开心,真的。
送完亲人,心里有点愁绪,不太想回去上班了。
反正老板也不在,干脆打道回府,今天的太阳不太强,可以把刚买的那几盆花搬出去杀杀菌。
开着车穿梭在北城的街道,路过T大的时候,我想起程思远那个喜欢了十年的女孩子。
十年如一日的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这段无疾而终的恋情,莫名让人觉得心酸。
他可是程思远啊!
个子高长得帅还是学霸,除了性格差了那么一点,家世差了那么一点,已经可以说是完美了。
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喜欢另外一个人喜欢了十年都不敢说,还跑来搞什么告别,怪让人心疼的。
如果让暗恋他的那些女生知道了,岂不是要吐血三升?
带着惆怅一路开车回家,推开门看到玄关的皮鞋,我心头一颤,脱了鞋往里跑,刚好撞上要下楼的人。
他接住我,语气轻浮,“这是谁家小娘子跑的这么急,是赶着去会情郎?”
我两眼直直的看着他,然后用力抱住他的脖子。
“陆周承,你回来啦!”
陆周承揽着我的腰将我抱在怀里,灼热的鼻息洒在我脖子上,“有没有想我?”
我点点头,有人不满了,手臂突然收紧,“我要听你说出来。”
“想了。”
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声音有点闷闷的,“陆周承,你下次不要走这么久了,我不喜欢一个人在家。”
“嗯。”
陆周承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来寻我的唇,“我也想你,所以提前回来了。”
几天没见的两个人,站在楼梯前拥吻,像是在诉说对彼此的思念。
这个吻有点长,我开始有些呼吸不畅,等到陆周承舍得放开点时候,我已经站不稳了。
“小笨蛋,肺活量不行啊!”
陆周承嘲笑完之后,将我抱起来往楼上走。
我挣扎着要下来,陆周承不肯,还故意掂了掂说:“几天没抱了,让我熟悉一下手感。”
我是真的想他了,所以被他放在床上的时候,我也就放弃挣扎了,“你刚才说,你也想我?”
“我说了吗?”
陆周承改口了,然后在我气的瞪眼睛的时候,从旁边拿过来一个盒子,“送你的,看看喜不喜欢?”
所以他抱我上来是为了给我看礼物?
意识到自己想歪了,双颊顿时爆红,抠了几次都没把盒子打开。
“笨成这样,除了我还有谁敢娶你?”陆周承看不下去了,帮我拆了礼物。
盒子里是一条长裙,白色的,裙摆上坠着一圈水晶,很漂亮。
见我爱不释手,陆周承摸了摸我的头发,“去试试?”
我点点头,抱着裙子去了衣帽间。
裙子的质地很好,穿在身上特别舒服,而且大小正合适。
我换好衣服跑出来,下摆的水晶发出声响,然后我不敢跑了,就站在哪里,傻乎乎的看着陆周承。
陆周承朝我走过来,牵着我的手转了一圈,“唔,我的眼光果然不错,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喜欢吗?”他问。
我点点头,两只眼睛弯成月牙,“很喜欢,我从来没穿过这样的衣服。”
“年纪明明不大,却整天穿的跟老太婆似的,以后多穿穿裙子。”陆周承拉着我边走边说。
我很喜欢这条裙子,特别是裙摆上的水晶,每走一步都能碰撞出美妙的声音。
陆周承让我坐在床上,他自己蹲在床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
看到盒子的那一刻,我就有种预感,等到他把盒子打开,我的眼泪就跟决堤似的,哗啦啦往下掉。
“傻样。”
陆周承朝我一笑,把戒指套在我的手指上,然后低头亲了亲,“嗯,不错不错,大小正好。”
我把手举起来看了看,然后扁着嘴说:“什么正好,明明就有点大。”
陆周承装傻,头伸过来看了看说:“有吗?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已经完全被手上的钻戒吸引住了,陆周承趁机给我洗脑,“是你太瘦了,以后吃胖点就好了。”
说完把盒子递到我面前,“轮到你给我戴了。”
我稳了稳情绪,把盒子里另外一枚钻戒拿出来,陆周承自觉的把手伸到我面前。
等我帮他戴上戒指之后,他就扑过来把我压在床上,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表情特别傻。
我问他,“什么时候买的?”
陆周承说:“机场出来的时候。”
我问他为什么突然想到买这个,陆周承说他在飞机上遇到聊得来的人,那个人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很有见地。
那人大概对陆周承也挺有好感,说要给他介绍个女朋友,陆周承就说自己已经结婚了,可人家根本不信,因为他没戴结婚戒指。
陆周承之前没想过这么早结婚,所以根本不知道结婚要做什么,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亏了,于是一下飞机就跑去买戒指。
我听完哭笑不得,感情戒指是这么来的。
虽然是陆大爷一时兴起,可我还是很感动,戴在手上舍不得摘下来,连做饭的时候都戴着,隔一会儿就要看一眼。
见我这副稀罕劲儿,陆周承笑着说:“就这么小个钻戒你就高兴成这样?改天带你去选个更大的。”
我摇摇头,“我就要这个。”
陆周承忙着吃饭,抽空看了我一眼,“不是说大了吗?”
我夹了块排骨塞在嘴里,“就大了一点点,我多吃一点很快就可以了。”
陆周承有些忍俊不禁的看着我,“你这女人,我就随便说说你还当真了?不然我带你去店里换一个。”
没听过结婚戒指还能换的,在他帮我戴上的那一刻,我就决定戴一辈子了好吗?
“要换你换,反正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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