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荒六合>书库>都市青春>妇科乡医> 第一话 重归故里

第一话 重归故里

    这会儿,背着双肩包的刘旭正站在马路边的树下乘凉。乘凉是其次,他正在等过路车,他的目的地是生他养他的大洪村,学成归来的他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替乡亲们看病。
    在刘旭三岁的时候,他爸妈就生重病走了,之后他就跟那时候就已经是寡妇的玉嫂一块过日子。玉嫂身子弱,不会干重活,所以那时候他和玉嫂基本上都没什么收入,就靠着种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
    说得夸张一点,刘旭就是大家的孩子,婶婶嫂嫂之类的口水他都吃过,甚至连奶水也吃过。
    虽说小时候的日子很苦,可刘旭还是很争气的。
    这不,刚医科大学毕业的他就打算回来报答乡亲们了。
    不过,刘旭专攻妇科。
    想着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玉嫂,刘旭都想直接走回去。可这大夏天的,要是走上一个小时,估计刘旭就中暑,然后由医生变成病人了。
    等了十多分钟,看到一辆拖拉机经过的刘旭急忙招手。
    刘旭还没开口,开着拖拉机的女人就道:“哟!这不是旭子吗?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不过最让刘旭留意的还是,这女人的胸特别大,沉甸甸的。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稍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一片刺眼的雪白,就连奶罩都挡不住。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的王艳就道,“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玉嫂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见刘旭脸上都是汗水,王艳就拿着一旁的毛巾擦了擦刘旭左脸,并道:“赶紧拿着,要是翻车了,我就要被村里人骂死,说大学生归来,还被我给弄死了。”
    “这是王姐你擦过的吧?”
    “你介意了是不?在城里待了个几年就嫌这嫌那的了啊?”
    “我不是这意思。”见王艳装得很认真,经常和王艳开玩笑的刘旭就哈哈大笑道,“王姐一定用这毛巾擦过很多地方,要是我拿来擦,岂不是占了王姐你的便宜?”
    “不怕跟你说,我用毛巾擦过nǎi子。”
    “真的?”
    “你闻闻。”
    闻了闻毛巾,刘旭道:“没闻出来。”
    抓过毛巾往领口里一塞,并探进奶罩擦了nǎi子好几下后,王艳就将毛巾塞到了刘旭手里,笑道:“这下真擦过了。”
    闻了闻毛巾,闻到一股淡淡的体香,刘旭喉咙就更干了,某处似乎要烧起火的他就装作很正经地擦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对了,旭子,你不是大学生的吗?怎么要呆在村里,难道你要像我们一样挖山种田啊?”
    “我不是学医的吗?咱们村里那个中医太老,记性不好,去年我还经常听到村里人在抱怨。所以啊,我就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帮乡亲们看个病开个药什么的。反正就是只收药钱,报答乡亲们这些年对我和玉嫂的照顾之恩。”
    “这个好!”王艳对刘旭竖起了大拇指,“其实前些天我跟婶子她们还在聊你,说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大洪村村民以耕田、竹林、茶叶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有些人家会种烟草或者养鸡养鸭之类的。村子中间有一条小河,所以村子就坐落在小河两侧,还靠着山,有些住户就是住在半山腰子上。
    以前小的时候,刘旭经常和伙伴们去河里抓鱼,或是去田里抓泥鳅挖黄鳝,甚至偶尔还会结伴着去摘果子或者是习惯之类的。
    当然,他们所谓的摘其实是偷,不过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老农最多就是指责或教育他们几句,才不会发生什么扭送到派出所之类的情况。
    要是老农心地好,或许还会送上一两个熟透的西瓜让他们回家的路上解渴。
    总之呢,对于和村子有关的记忆,刘旭都非常珍惜,也希望能回到村里将一片片记忆重新拾起。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要是走路的话,从村尾走到村头估摸着也要半个多小时。
    幸好王艳开着拖拉机,要不然刘旭走路回家都得过两个小时了。
    大洪村有水泥路,不过水泥路没有到刘旭王艳他们家的那片,所以开到水泥路尽头,停好拖拉机的王艳就和刘旭一块往里走去。
    看到刘旭,村民就不停和他打招呼。
    偶尔呢,刘旭还要停下来跟很熟的村民聊上一会儿,甚至还有婶婶给刘旭泡茶,问这问那的。
    原本只要走十分钟的路,刘旭却走了快半个小时,陪着刘旭的王艳就一路埋怨着,却是带着笑意。
    走到王艳家门口,刘旭就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打扮得极为可爱。
    得知这是王艳的女儿,刘旭就一把抱起,并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随后这个小女孩还在她妈妈示意下嘟起小嘴巴吻了下刘旭的脸。
    看着王艳拉着她女儿的手回家后,刘旭就继续往前走。
    每走出一步,刘旭就会更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玉嫂了。
    刘旭三岁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玉嫂就是刘旭的妈妈。
    想着玉嫂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户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玉嫂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往里走。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玉嫂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玉嫂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玉嫂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划过玉嫂那饱挺的乳房后就溅向前方。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乳沟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大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玉嫂的侧面,那雪白的乳房高耸异常,很是骄傲地挺着,顶端还有颜色非常粉红的ru头,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刘旭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又瞥了眼双腿之间的黑森林,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到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阴部,又一手横着遮住乳房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吃什么都一样,都是这么的瘦,所以干脆不吃肉了。”
    张玉确实有些瘦,尤其是她的杨柳腰。不过她的胸部比一般女人都来得大,臀部也是如此,是那种老一辈说的会生男孩子的女人。只可惜洞房之夜就死了丈夫,还因为刘旭而一直独身到现在。
    想到玉嫂为了自己而独身,刘旭都有些过意不去。
    可,刘旭又不想让玉嫂找男人,因为在刘旭心里,玉嫂不仅像她的妈妈,更像是他找对象的模板。
    甚至,刘旭都希望玉嫂就是他老婆!
    “不是说一直都很瘦就不用吃肉,肉是很有营养的,嫂子你要是不吃些肉,要是身子坏了,以后可怎么办?”
    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站起身,刘旭就道:“我去买些肉回来弄汤给嫂子吃。”
    “不用了,我已经吃习惯了。”
    “我知道你省吃俭用是为了让我在城里过得更好。”说到这,刘旭都有些哽咽了,他就紧紧抱住张玉,道,“从此以后,我都要陪在你身边,像个男人一样照顾着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听到刘旭这类似表白的话,张玉都有些迷失自我了,她就静静站在那儿让刘旭抱着,什么也没说,眼睛却有些湿,心脏更像小鹿般砰砰乱跳着。
    这一刻,张玉才发觉刘旭真的长大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
    所以呢,对于刘旭留在村里当医生,张玉也就不再反对。毕竟,基本上半年才能见一次刘旭的张玉很孤单,她真的希望刘旭能一直陪着她,就像小时候那样。
    就这么拥抱了片刻,让玉嫂烧水的刘旭就出去买肉了。
    大洪村每天一大早就会有人开车摩托车卖猪肉,之后剩下的猪肉就会放在大湾,也就是村中心的店铺里卖。不过大湾离刘旭的家有一段距离,来回也要走上二十分钟,所以刘旭就先去找王姐,希望王姐能带他去买猪肉。
    刚刚干完农活回来,王艳并没有急着吃饭,而是先洗了个澡。
    所以当刘旭走进她家时,她是刚洗完澡,正坐在凳子上吹头发。
    见刘旭来了,王艳就问道:“啥事?”
    “我想去买些猪肉炖汤给玉嫂喝,她在家吃得太节省了,都饿瘦了。”说话的同时,站在一旁的刘旭一直盯着王艳。
    王艳是弯着腰在吹头发,而且刚洗过澡的她没有戴奶罩,加上领口很宽,所以刘旭就看到了两颗白得有些晃眼,还随着王艳抓弄头发摇晃着的nǎi子,肉颤颤,水灵灵的。
    王艳结婚已经五年,不过她除了手臂肤色会比城里的女人深一点之外,其他地方倒是保养得像个少女,这让还没有碰过女人的刘旭喉咙非常的干。
    刘旭专攻妇科,对女性身体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内部构造都清楚得很,可专研了三年妇科,刘旭只在人体模型上做过手术,根本就没有碰过真正的女人,所以他会如此饥渴也是很正常的。
    见王艳什么反应都没有,刘旭就问道:“王姐你有听到我刚说的话吗?”
    关掉电风吹,王艳就问道:“你刚说什么了?”
    “我要买肉,希望王姐你开车带我去大湾。”
    哈哈笑出声,王艳就道:“你这娃子,感情将王姐我当成司机了啊?之前叫我开车捎你去县城,这会儿又让我捎你去大湾买肉。我说旭子啊,我们的感情虽然很好,可也没有好到要当你司机的地步吧?”
    “我是想快一点。”
    “不行。”
    “王姐,你可不是这种人啊。”刘旭依旧盯着那晃来晃去的nǎi子。
    “不是王姐小气,是王姐那拖拉机不够油,我刚刚还打电话让顺子稍一桶给我。”顿了顿,王艳笑道,“你这小子还真是够关心玉嫂的,看来你是想将玉嫂养得白白胖胖的啦?”
    没等刘旭回答,王艳继续道:“我昨个买了两斤猪肉,弄了汤,还炒了一盘,我跟妮子才吃了一半半,你去把玉嫂叫来,咱们四个一块吃。”
    “这怎么好意思?”
    “你这娃儿还跟我客气个啥?”王艳哈哈笑了两声,“你小的时候,王姐我还跟你一块在河里洗过澡,你到时候还摸了王姐我的nǎi子,你连这事都敢干,还不敢跟我们母女俩吃顿饭啊?”
    王艳说的确实是事实。
    那时候刘旭八岁左右,王艳十八岁左右,两人一块去清澈干净的河里游泳洗澡。因为刘旭才八岁,王艳也就不在乎什么男女之别,就光着个身子和刘旭一块洗,还和刘旭一块打水仗。也就是打水仗的时候,刘旭不小心抓到了王艳的胸,还因为她的胸很软很滑,就多抓了好几下。
    有一个细节刘旭记得非常清楚,就是他抓的时候,王艳叫得特别好听。
    那时候刘旭还不知道原因,可现在他知道了。
    想着那事,刘旭还真是有些怀念。
    可惜啊,八岁的他什么也不懂,要不然就可以多吃点豆腐了。
    一晃,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可刘旭真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更发觉随着时间的流逝,王艳长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料,那股泼辣劲更是上升了一个层次。
    回过神,刘旭就道:“我去叫玉嫂。”
    “其实你应该直接叫她妈,你们两的关系简直比儿子和亲妈还亲!”
    “叫嫂子会让她显得更年轻。”
    “也不老啊,才三十七岁,看上去就跟三十岁一样,有时候王姐都觉得我比玉嫂来的老了。”叹了口气,王艳继续道,“玉嫂还真命苦,天生没办法干重活,只能干些不费力的事。不过也因为她不能干重活,她的手那个嫩的,啧啧,就跟十八岁小姑娘一样。”
    “她确实年轻。”
    玉嫂确实比同龄女人显得年轻得多,甚至可以和花季少女相媲美。
    当然啦,玉嫂那股成熟气息是花季少女无法比拟的。
    总之呢,刘旭一直觉得玉嫂真的很完美,就像江南水乡里那些撑着油纸伞,穿着锦绣旗袍,坐在乌篷船上欣赏细雨靡靡的美人儿。
    能和如此完美的女人相处着,刘旭还真觉得自己很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乡亲们这些年对他们两个都非常好,还凑钱给刘旭交学费。
    想着乡亲们的好,刘旭心都有些触动了。
    感叹了番,刘旭就去叫玉嫂。
    不过当刘旭接近自家时,他却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门外头鬼鬼祟祟的。
    刘旭一眼就认出了这男人,是村里有名的老无赖,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光棍其实也没什么,可这个老无赖还经常会摸女人的屁股,都被一些女人的男人打了好几次。
    对于老无赖出现在这,刘旭当然非常不高兴。
    “喂!”
    见是刘旭,原本还在往里头眺望的老无赖就惊讶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在城里吗?”
    “你跑到我家来干什么?”
    “路过,路过。”老无赖露出一口黄牙笑着,随后就赶紧走开了。
    见门锁着,刘旭就敲了敲门。走进去后,见玉嫂重重松了口气,他就知道老无赖出现在这一定不是偶然,所以他就问了玉嫂。
    一开始,玉嫂还不肯说,可在刘旭再三逼问下,玉嫂才说了出来。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玉嫂在门口剥豆子,看到从前面走过去的老无赖就礼貌性地打了个招呼,哪知道以为玉嫂对他有意思的老无赖就蹲着和玉嫂聊天。
    玉嫂的性子是不想得罪任何人,所以也就有一句每一句地和老无赖聊着。
    哪知道那天过后,老无赖就隔三差五跑来聊天,甚至还向玉嫂暗示想娶她。
    自那次后,被老无赖吓到的玉嫂就再也不和老无赖聊天,只要一看到老无赖来就板着个脸。可玉嫂越是冷淡,老无赖就越是兴奋,还说要和玉嫂住在一块。
    有次,老无赖还想动手脚,刚好有个邻居经过,直接将老无赖赶走了。
    玉嫂一个人过日子,刘旭当时又没有在家,所以是不可能每次都有人帮忙的,所以每次她看到老无赖来了,她就立马进屋,还会将里头的门给锁上。
    但最让玉嫂忍受不了的是,老无赖偶尔会半夜三更来敲门,还一直让玉嫂开门,说要一块睡,这搞得有时候玉嫂半夜听到什么风吹草动的,就以为是老无赖又来闹,还担心老无赖会把门撬开。
    听玉嫂说完,刘旭是气得不行,他就立马往外走。
    刘旭看上去很斯文,可也有干过架的,所以担心刘旭是要去打老无赖,玉嫂就急忙上前拽住刘旭,道:“旭子,别去打人,老无赖一身都是病,你要是把他打死了,你就得坐牢了。”
    “那个混蛋!竟然趁我不在的时候欺负你!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不要去!”玉嫂立马从后面抱住刘旭。
    被玉嫂这么一抱,刘旭倒是冷静下来了,他更感觉到了玉嫂散发出的成熟气息,甚至能感觉到压在他后背的两团弹性十足的乳肉,这乳肉还随着玉嫂那急促呼吸起伏不定着。
    叹了口气,刘旭就道:“这次我就不打他,要是他下次再来,我准打得他像狗一样爬走。”
    “应该不会有下次了。”
    回过身,看着这个柔弱的女人,刘旭就拉着她那滑溜溜的手,道:“有时候我真的看不惯你这软弱的个性,这真让我担心。幸好我决定留在家里,要不然你以后连睡个觉都不安宁。”
    “你这语气怎么像是在教育小孩子呢?”张玉笑得非常甜,两个酒窝非常明显。
    “因为我长大了,所以当然可以教育你了。好了,咱们去王艳家吃饭,她家里有肉。”
    “不好吧?”
    “都那么熟了,怕什么?”说着,刘旭就拉着张玉走向王艳家。
    刘旭明明才二十二岁,可他给张玉的感觉比三十岁的男人还来得成熟,这让张玉心安了不少,她也很期待和这个好像儿子一样的男人一块生活的日子。
    吃饭的时候,王艳就一个劲说着刘旭以前的糗事,这让刘旭都有些无奈了。
    身为男人,当然是要回击的了,所以刘旭也说着王艳的糗事。就比如以前王艳学着男人那样站着撒尿,结果弄得腿上都是。又比如王艳某次和刘旭玩结婚游戏,结果还亲了下刘旭的嘴巴。再比如王艳曾一个劲地压开始变大的胸,还说变大了很难看。
    总之呢,王艳刘旭就互相说着对方的糗事,张玉则时不时笑出声。
    至于王艳的女儿,她什么都不懂,就傻巴巴地坐在那儿看着,偶尔还会将手里的肉块送进嘴里,一嘴的油腻。
    饭吃到一半,刘婶突然跑了进来,是住在张玉和王艳家之间的邻居,人很好,经常到处串门聊天。她还有个二十岁的儿媳妇金锁,只可惜她儿子在北京那边卖房子,一年难得回来一次,所以这婚就和没结一个样。
    见刘婶记得像是丢了魂儿似的,王艳就忙问道:“出啥子事了?”
    “我……我儿媳妇……她……她……”
    “先缓缓气啊。”
    “她被蛇咬了!”
    乡下很多蛇类,有些有毒,有些没毒,加上刘旭是学医的,他更知道要是被毒蛇咬了又没有及时救治又多可怕,所以他就忙问道:“现在人呢?”
    “家……家里……”
    “我先过去看一下!”说着,刘旭就跑了出去。
    跑进刘婶家里,听到一声声痛苦的呻吟,刘旭就立马推开了那扇虚掩着的门,可看到躺在床上的金锁竟然光着上身,还一只手握着nǎi子,刘旭就急忙退了出来。
    “你哪里被蛇咬了?”
    “胸,疼死我了。”
    这蛇难道是雄的不成,要不然怎么会去咬金锁的胸,而且平时金锁不是有穿衣服和奶罩的吗?蛇怎么会咬到她那儿呢?
    尽管想不通,可刘旭也懒得多想了,就问道:“什么蛇?”
    “我不知道啊,现在好疼啊,伤口都流出黑色的血了。旭子啊,我是不是要死了啊?”
    流出黑色的血说明咬了金锁的是毒蛇,这让刘旭极为着急,而这时候刘婶、玉嫂以及王艳都到了,刘旭就忙问道:“你们谁的牙齿是非常的好,没有任何缺口的?”
    “我的牙不行。”刘婶道。
    至于王艳和玉嫂,她们的牙齿都很完整,可刘旭问她们会不会吸蛇毒,她们都不会,这让刘旭非常为难。就算牙齿完整,要是不知道如何吸,如何挤,或者一不小心把蛇毒吞进了肚子,那都可能出人命的。
    僵持之下,见儿媳妇全身都在抽搐,心急的刘婶就道:“旭子,你不是学医的吗?你去给金锁吸一吸。”
    “可受伤的……”
    “人命更要紧啊!”王艳都有些生气了。
    “现在是救人,没啥。”刘婶道,“我儿子也没在家的,只要咱们几个不说,那谁也不晓得。”
    金锁的婆婆都这么说了,刘旭当然就没什么顾忌的了,所以他就立马走进屋并关上门,随后就爬到了床上。
    看着金锁那完全袒露的nǎi子,刘旭就咽下了口水。
    金锁才二十岁,刚结婚不久,之前家里也没让她干什么重活,所以她的肤质非常好,简直可以和城里一些保养好的女人相提并论。而且呢,那ru头还真是嫣红,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ru头,让刘旭看了就很想咬上两口。
    不过,看到金锁那位于ru头稍上方的伤口,刘旭就没有多想,就俯下身。
    “我现在可能要做一些让你难堪的事。”
    “没事。”金锁气若游丝,嘴唇更是发紫。
    刘旭用两只手握住nǎi子,并使劲往中心挤后,金锁的nǎi子就更加凸出,而一些黑色血液就从伤口流了出来。
    单单这么做还不够,所以多看了ru头两眼的刘旭就俯下身去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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