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玫瑰花的颜色(十三)
倾诉人丹霞,公司总裁。
都说夫妻有个七年之痒,我却是跟周峰最后的第七个年头才搬进了周家大院。虽然周家给我补办了一个皇室婚礼,但是我的心依旧冰冷。
认识周峰时,我不知道他们周家是豪门,相反,跟他交往,多半是因为可怜他。
大一时,学校话剧社要招一批新生,剧社以演话剧为主,主要是考察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我从小就是学校的广播员,普通话很好,顺利的通过了考试。很多普通话不好,也没什么特长的同学,得知负责剧社的那个单身老女人喜欢抽烟,就用烟敲开了剧社的大门。
周峰的普通话不好,但是高音却很棒,但是他太老实了,不会送礼,注定是进不去的。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蹦蹦跳跳的在夕阳中的校园乱跑,在逛到一座假山后面时,突然看到一个男生在那里抹眼泪。落寞的晚霞涂在他泪痕斑斑的脸上,让人心疼,我想我有责任拉他一把,带他走出那个不开心的泥潭。
他就是财峰,那时我们仅知道对方是同学。
然而奇怪得很,我们都不觉得彼此陌生,他在我面前继续抹眼泪,我则拉着他的手去了那个老女人的宿舍。
第二天,在第二批录取的名单中,周峰赫然在列。
他对我说,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我要报答你,我相信时间的力量,以后一定会有机会的。
在整个大学期间,他没有什么可帮助我的,倒是我处处帮他。我教他丢掉东莞话,怎么样运用卷舌音,如何把生硬的词话儿化掉。平时,经常帮他补习功课,有时还帮他洗衣服。我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他的歌声,大三时,我们剧社将《蝴蝶夫人》列入保留节目,周峰演男主角平克尔顿,他那天籁般的男高音征服了所有人,那个单身老女人甚至还对于我的力存表示感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他。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爱,我象个姐姐,甚至象个母亲,整天为他牵肠挂肚,甚至看到他的鞋带松了,也要弯腰替他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