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六)鬼魂
这件屋子很小,只有十平米见方,里面的光线很是昏暗,也没有其它的摆设,简单的只有一张床;
火眼坐在床头,紧紧的皱起眉头望着手中,好像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半晌之后,他举起手中的酒瓶,仰头灌下一口浓浓的烈酒,烈酒自然很烈,灌进喉咙中有如火烧刀割;
火眼平时根本不喝酒,当然也就经受不住这种火辣辣的炽烈似的感觉,喉咙中一口浊气逆反,‘哇’的一口直喷了出来,随即破口大骂道:“妈个X,这是人喝的玩意吗?就这JB鸟东西能让人一下子提升那么强的能力,老子说什么都不信!”
恼怒之下,将手里的酒瓶子用力的直掷出去,撞在墙角摔得粉碎;
火眼当然会火气不顺,他直到现在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败给那个叫耿小蔫的人,那个蔫啦吧唧的家伙明明不是自己的对手,可就是因为他喝了一口烈酒,就将自己打的屁毛不是,还险些丧命在他的手下,这口恶气火眼怎么可能咽得下?自己虽然不是黑暗兄弟会所中的精英人物,但横行世间数十载,也不是普通人所能随便欺负的,眼下吃了一个大大的闷亏,自然要找机会报复回来;
于是火眼这才选定了这么样的一个地方,潜心研究耿小蔫的弱点所在;
空间狭小可以收敛他的心神,空无杂物可以让他的神情更加专注,光线昏暗就更不用说了,黑暗兄弟会所的人本来就不喜欢阳光,所以这里的环境虽然简陋不堪,但对于火眼来说,却是一个非常适合的地方;
只不过火眼唯一感到不满意的,就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出任何一个能够对付耿小蔫的办法,甚至连自己是怎么败给人家的都想不通,于是火眼就忍不住大发脾气,怒火中烧之际,更是不可抑制,飞起一脚踹向小屋的木门,劲气凌风,估计这一下子,完全可以把那扇弱不禁风的木门给踹个稀烂;
但是估计中的情形毕竟不是真实发生的情形,火眼一脚踹过去,木门却‘忽’的一声自动的打开了,就像长着眼睛似的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了火眼凌厉的一脚,火眼自然就踹了个空,由于是事出突然,用力过猛,他一下子收不住力道,当下整个身子也随着向外面直飞了出去;
这本来就是一件出人意料的情形,但是让人更加奇怪的是,火眼的身子却在半空中滴溜溜的转了起来,仿佛使出了一个极其精妙的身法,收住了自己的去势,只是在停下来的时候,他却‘啪唧’一声摔在了地上,这种情形同样是事出突然,没有人能够理解;
如果是火眼自己使出来的精妙身法,他本不应该摔得如此狼狈;
狼狈归狼狈,火眼却半点没有受伤,只是这一摔却让他气得不行,骂骂咧咧的站了起来,目光中却非常警惕的向四下里巡视着,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会无缘无故的摔这一跤,而周围也必定隐藏着某个不为所知的神秘人物;
在火眼的印象中,能将自己很轻易的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物,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几个,虽然刚刚隐藏在暗中的神秘人物等于是在自己毫无防备之下出手暗算的自己,但是对方的手法,却无疑已到了虚空凌物的境界,能使出这般手法的人,也不定不容小觑,所以火眼心中防范之意顿生,目光炯炯中隐隐透出幽绿的光芒,他已经将意念操控的异术融聚在目光里,只要能发现对方,立刻就可以用意念去展开强大的攻势;现在他火气不顺,当然绝不会眼下留情;
四周雾气霭霭,前方阴气森森的树林里,竟然缓缓的走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那是一条近似于透明的影子,就算是极目望过去,也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身形;那确实是一条男人的身影,他似乎有着飘散的长发,他似乎有着俊秀的面庞,似乎他走路的动作也很优雅,但让人无可怀疑的是,那条模糊的身影确实是一个男人;
他从阴暗的树林里缓步走出,伴着浓浓的雾气,也显得更加的神秘;
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更确切的说,他几乎已不能算作是一个人,因为人不可能有这么虚幻的外表,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幻影,又像是一个幽灵,缓缓的从树林里漂移而出;
如果你在这么一个阴森诡异的环境中,又是孤独的一个人,突然看到眼前出现了这样一个仿佛是鬼魂一样的东西,你会不会感到恐惧?会不会绷起全身的神经警惕的戒备着,或者是随时准备撒腿就跑?
确实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保持住心中的镇定;
但是火眼的反应却是非常的出人意料,当他看到那条缓步而来的模糊身影时,他竟然笑了,并且笑的是那么的真诚而且恭敬,同时目光中的敌意也迅速的收起,他的神情看起来就像是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朋友;
模糊的身影已到近前,他俊逸的面庞似乎也对着火眼微微的笑了一下,只是他的笑容却似乎非常的难以捉摸,如果不了解他的人,根本体会不出他现在是在微笑;
火眼当然了解他,也非常的熟悉他,这是黑暗兄弟会中唯一一个不死族的战士,早已经位列黑暗兄弟会所中的邪恶精英之列,他的名字就如同他的行径一样,像鬼魂一样的来去无踪,他的名字就叫做鬼魂;
鬼魂是一种飘忽不定的状态,似乎并非是有形的存在,而这个叫鬼魂的人也如同真正的鬼魂一样,没有人能够杀的死他,因为本来就没有人能杀死一个虚幻中的状态;
空气无所不在,但是一个人的能力再强,也没有办法杀死空气;鬼魂也是一样,虚幻的存在又能永久的保持不死,这也正是不死族的可怕之处,这其中无法牵扯到实力的高低,因为就算一个人再强大,也无法杀死鬼魂;
火眼一直很羡慕鬼魂,甚至是崇拜,他不止一次的幻想着自己也能修炼到不死一族的境界,可以永生不灭,而同时任何人都拿自己没有办法,自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又不必缚手缚脚的去顾虑身边某些可能存在的危机,无忧无虑,那是多么美妙的一种生活啊!
只是那种生活显然不是任何人都能实现的,需要一个人的天份,需要机缘巧合,同时也需要洞悉其中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火眼最想知道的就是不死一族修炼的秘密,他渴望达到那种境界,所以他每次见到鬼魂的时候,都是无比的恭敬;
恭敬同样也是一种武器,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软化一个人的内心,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中信任自己,而一个人一旦信任了另一个人,也就有可能在毫无防备中,不知不觉的就透露了自己内心中的秘密;
于是火眼开始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每一次遇到鬼魂,他就多了一次洞悉不死族秘密的机会,而这次,他似乎距离自己的愿望更加的接近;更然火眼激动的是,他还没来得及在一边旁敲侧击,鬼魂就已经主动开口,并且没有半点的废话,直接切入正题;
“不死一族是一种很难修炼的法门,越到后期修炼就越难,但是又不能停止下来,就像是苗人养蛊,欲罢不能,所以,我现在真的很痛苦,同时,也需要朋友的帮助。 ”
当一个人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他的内心必定已经非常的软弱,因为他已经无力自己去面对眼前的困难,而要想别人能够帮助自己,他就必须要明明白白的说出自己现在所处的困境;对于鬼魂来说,他现在将要说出的困境,必定会牵扯到不死一族本身的秘密;
于是火眼立刻就被吸引其中,急忙信誓旦旦的表明心迹;
“我一定会竭尽所能的帮助你,不管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尽管可以告诉我,因为我是一个你绝对值得信任的朋友。”
朋友这两个字,也许可以有很多的理解;
鬼魂笑了,笑的很落寞,他叹了一口气,缓缓道:“都说不死一族是无敌的,因为能够不死,所以才得以永生,于是多年以来,不死一族的修炼法门被世人看成是一种不可或得之秘,也有数不清的人费尽心机,想要从我这里获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秘,只是他们全都无功而返,只要我不想开口,没有人能从我的口中得到丁点秘密。”
鬼魂淡淡的看了身边的火眼一眼,继续道:“但是现在,我却想把这其中最关键性的秘密,毫无保留的告知于你。”见火眼的目光中露出一丝难以置信的惊喜,鬼魂淡淡一笑,道,“因为你是我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朋友,同时也是唯一一个能够帮助我的人,所以,我想你一定能够明白我现在的心情。”
火眼心中一喜,看来自己以往的努力没有白费,鬼魂终于把自己当成是他唯一的朋友了,哼哼……这样一来,自己所期望中的情形,还不是指日可待?当下却做出一副很是诚惶诚恐的神色,又不失恭敬的道:“承蒙鬼魂兄如此错爱,火眼感激不尽,鬼魂兄不惜自降身份与在下坦诚相交,火眼心中不胜惶恐,只要是兄弟能够稍尽绵力的地方,火眼敢不尽心竭力,奋勇向前!”
鬼魂也似乎被深深的感动,却又眼望远方,默然半晌,终于,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不死一族表面上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只有真正修炼其中的人,才能深刻的体会到那些外人所无法理解的痛苦,不死的游离状态是无敌的,但同时却也是极端痛苦的,就像我现在这样,几乎都已经没有了**的存在,虽然没有人能够杀得死我,但是这种不死状态中的寂寞,又有谁能够真正的体会到?”
火眼摸不清鬼魂的用意,只好随声附和着劝慰道:“自古英雄都难逃寂寞,**于山峰之巅,孑然一身的孤独感,的确是不尽悲凉,但是那种傲然于群峰之上的伟岸雄风,又何尝不是尽显人生的豪迈!”
鬼魂淡淡一笑,道:“难道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为了追求那种无尽的飘渺?英雄气概虽然浩瀚长存,但是那无边的寂寞,却也忒令人难以忍受。”
火眼呵呵一笑道:“英雄之所以寂寞,是因为他心中的忧愁无人理解,但我们黑暗兄弟却是大有不同,世间有那么多的乐趣之事,随便玩点什么,不都能够排解心中的忧愁吗?我们黑暗兄弟会又不在乎那些所谓正义的虚名,只要无敌了,大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那些事情。”
火眼说的没错,只要一个人心中没有顾虑,又怎么会忧愁寂寞?酒色财气,富贵荣华,的确是穷其一个人的一生,也无法全部领略到那其中的诸般乐趣;
鬼魂却又是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道:“你说的当然没错,只不过我现在的情形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虽然自身可以随心所欲,但是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尽情的行那快活之事,而自己却只能望洋兴叹了。”
火眼闻言微微一愕:“哦?这又是从何说起?”
鬼魂淡淡道:“你看到我现在这种游离的状态,难道还不能理解吗?我现在只是一个虚拟的幻影,虚空之下,又怎么能去体味人间诸般的乐趣?”
火眼一呆,这才像是真正体会到了鬼魂的落寞之苦,不错,像他现在这个样子,没有现实的躯体,又如何能去享受世间的绝色和美味,而食与色无疑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基本的需求,他连这其中的乐趣都已经无力去享受,又哪来的什么快乐可言?
难怪鬼魂修炼到不死的境界依然是落寞不堪,像他现在这样的活着,就算能活一万年又有个屁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