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五年前她离开的真相
电视播放着“一周新闻集锦”,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俊美异常男人,气度非凡,站在他周围有几个是市里的领导,他跟这些大腹便便满脸油光肥头大耳的领导一比,那简直就是天渊之别,只能用“鹤立鸡群”来形容他夺目的光彩,难怪摄影师的镜头都不自禁地多给几个特写,也因此才让小元宝看清楚了这男人的长相。
文菁和乾廷跑到客厅時,正当看见最后那一个镜头闪过,已经是下一则新闻了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是文菁和乾廷却能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翁岳天没错?
“妈咪,干爹那个男人怎么那么像我呢?”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腿,仰起小脸蛋,皱着眉头,一本正经的样子,探究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好奇。
文菁只觉得喉咙发干,慌张,心痛,惶恐纷乱的情绪在脑子里逼涌,再一次在儿子面前感到极度窘迫。
文菁一把抱起儿子,强忍住心头的忐忑,讪讪笑道:“儿子那个人,妈咪也不认识其实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相似,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妈咪觉得,我家小宝贝是全世界看,最帅的,那个男人怎么能和你比呢。”文菁在小元宝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那小家伙听见妈咪这么称赞,开心得直笑,纯净的大眼睛弯成两只小月亮,可爱极了。
乾廷心里一紧,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心情复杂至极,却还是帮着文菁安抚小元宝
这小家伙也不难缠,很快就把这事儿搁脑后去了,只想着快点吃到妈咪做的饭菜。
文菁在进厨房之前还向乾廷猛打眼色,意思是让他再哄哄小元宝。
乾廷当然领会得到文菁的心意,其实他有点窃喜,听文菁的口气,她还是会继续隐瞒小元宝的身世,这让乾廷暗暗吁了口气,既然她这么想,他会尽力帮她的,只是,他知道这件事有点棘手,翁岳天那边还好办,可以瞒着,但小元宝那么聪明,乾廷敢断定,那小家伙此刻的乖巧是假象,只是表面上不再纠结电视里那个人,暗地里,小元宝一定会想办法去查的,到時候,恐怕就算文菁不亲口说出来,小元宝也会联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这几年,乾廷一直隐隐担忧着一件事,那就是小元宝和文菁会不会离开?文菁没有回中国的時候他还可以刻意逃避这个问题,但,她回来了,并且在翁岳天的公司工作,这让乾廷感到了不安他不想失去文菁和小元宝。有了这母子俩,他的生活才有人味儿,才有了阳光,有了温暖。
文菁去厨房了,客厅里只剩下小元宝和乾廷在大眼儿瞪小眼儿。
小元宝学着大人的样子,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那双褐色的眸子依然纯澈,可是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有点贼兮兮的。乾廷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妖异的桃花眼里闪动着兴味的光芒:“有什么想法,说。你这小子,也就你妈咪才会以为你什么都不懂。”
小元宝嘿嘿一笑说:“宝宝是乖孩子,不会做坏事的干爹啊,快告诉我,刚才电视里跟我长得像的男人是不是我那个混蛋爹地?我记得电视里有显示他的名字,叫翁岳天,是一个叫什么什么筑云国际的总裁,还是本市的商会主席,听起来好像很拽哦,我还记得妈咪身上那个项链吊坠上有一个很小的字,那个字,是翁字,对吗,干爹?”
原来并非只因长得太像才使得小元宝怀疑,是文菁那吊坠就是一个铁一样的证据。如果说长得像,只是巧合,那吊坠上的字又作何解释呢?两种巧合出同样一件事上,那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巧合而已
乾廷眸光一暗,掠过几分复杂的意味暗叹道:文菁啊文菁,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这儿子实在是个太聪明的怪胎了,如果是普通的小孩还好忽悠,而智商奇高的孩子,有時候连大人都会没辙。想要再继续瞒着小元宝,看起来是不可能了,还不如告诉他实情,总比孩子一个人私下干出点什么危险的事出来要好点。上一次在伦敦,小元宝偷跑的事已经让乾廷心有余悸。
乾廷嘴角那一抹笑意,有点苦涩,他多希望小元宝可以一直在他身边,但是,小元宝和翁岳天有血缘关系,这是无法抹去的事实,小元宝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个念头,不是今天才有,乾廷早就知道了,他对小元宝的了解,某些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文菁。
亲情是难以割舍的,小元宝既然有了怀疑,就会不依不饶,这是人之常情,这是人力无法斩断的执着。
乾廷朝小元宝勾了勾手,那小家伙眼睛一亮,知道有戏,立刻乖巧地移过来,习惯姓地爬上乾廷的大腿,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等着听他接下来的话。
乾廷温热的大手抚摸着孩子柔嫩的头发,语气低沉:“宝宝,你猜得没错,那个人,确实就是你的亲生爹地,但是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你,最疼你的人就是你妈咪,她瞒着你这件事,其实她心里非常难过,也许她是打算等你长大一些再告诉你,只是没想到,很多事情都是冥冥中注定,无可避免的。”乾廷的无奈,小元宝不懂,毕竟是孩子,就算再怎么聪明也难以完全揣摩大人的心意。
小元宝默不作声,皱着小脸蛋,咬着手指,很认真地在思考问题
好半晌,小元宝才抬起眼睛,红红的眼眶有些湿润:“干爹,那我爹地他是混蛋吗?是他不要妈咪,所以妈咪才会跑去伦敦生下我吗?”这软哝的嗓音,听得人的心都揪紧了。
乾廷一下语塞,这问题委实太过深奥了,文菁和翁岳天之间的恩怨纠葛,根本不是以谁对谁错来分辨和判断的,可以说两人都有错,也可以说两人都对,说到底就是谁都怨不了谁,只能怪命运的神奇,让一些人和事,偏偏在某一个時刻全都凑在了一起。
这些连大人都分不清楚的神情,如何说给小孩子听呢,乾廷觉得自己词穷了,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
“小子,你的问题,干爹回答不了,以后你慢慢就会知道了,反正你也不会打算老实待着的。”
“”
出元時道。“干爹都不知道的问题嗯一定是有很大的问题。”小元宝下了这么个结论。
小元宝心里已经有了一种隐约的观念一定是妈咪以前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所以才会离开爹地,妈咪是全世界的人,欺负妈咪的人都是坏蛋,让妈咪伤心的人更是坏蛋?哼哼,那个叫翁岳天的男人,宝宝才不管你是不是爹地,你对妈咪不好,你就不是好人?
“阿嚏?”某公寓里躺在床上的男人,那个宝宝口中名叫翁岳天的男人,此刻很不合時宜地打了个喷嚏。他哪里会知道,自己居然在未曾谋面的儿子印象中成了“坏蛋”
翁岳天身边的酒瓶不知什么時候空了,人也不知什么時候躺到了卧室的床上。他打了几次电话,文菁没接,也没有回短信,在他的意识里,文菁今晚不会回来。
她去见谁了?是跟男人过夜去了吗?会是那个在电话里被她称呼“亲爱的”男人嘛?
翁岳天已经五年没有在这里住过了,今夜,他却留下来,只因为想要等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他怀抱着一线希望希望文菁今晚能回来
五年的時间完全足够去忘记一个人,曾经的爱和伤痛都该随着時间的推移而淡去。可是对于有些人来说,一辈子只有唯一一个最爱的女人,不会有谁与之并列。那种爱是无可替代的,是刻骨铭心的,如罂粟般有着致命的魅惑,浸透入你的骨髓,你的灵魂。除非你一生不再见到那个人,或许也就这么得过且过了,但只要那个人一出现,或许,你才会释放出你真正的疯狂?因为失去过一次,才会想要以近乎毁灭和摧残的方式来掠夺,只因你害怕再一次失去。
翁岳天和文菁就像是两只渴望着温暖的刺猬,想要靠近彼此,必须要先卸下一身的刺,如果哪一方坚持而另一方已卸下,将会被刺得遍体鳞伤
翁岳天迷迷糊糊中,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让他觉得热,干脆光溜溜钻进被子唔好舒服
睡到半夜,翁岳天感到脸上有点痒,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拂着。他吃力地睁开眼睛,看见文菁正用手抚摸着他的脸
呵呵,真是的,怎么又梦见她了翁岳天含糊地低喃一声,又闭上了眼睛。他以为还是跟先前一样,是梦境。
他身上明显有酒味道,体温很烫,俊脸酡红这是喝醉了?
文菁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回来了,不能惹毛了他,今天她在晚餐还没结束時就偷跑掉,这事已经触怒他了,他发的短信内容虽说是让人很气恼的威胁,但文菁目前的处境,暂時还不能摆脱他的威胁。一是因为刀鞘的事,二是她需要在他的公司,需要留在他身边,才能更有利于她接近魏婕。
文菁忍痛暂别了宝宝,赶回来公寓,一进卧室门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绝美的男子,除了翁岳天还能是谁呢。
他睡着的样子真像个小孩,单纯无害的面容让人心疼,浅浅的微笑,似乎是梦见了开心的事。这样的他,没有咄咄逼人的凌厉,没有冷言冷语的嘲讽,文菁的心也不由得软了几分
就是在张床上,与他曾有过多少旖旎缠绵,浓情蜜意,就是在这张床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就是在这张床上,她身体里有了生命的种子,怀上了宝宝
文菁的目光落在枕头旁边那张纸条上,当看清楚上边的字迹時,她整个人犹如被闷棍打了一样,脑子里嗡嗡作响,呆滞良久,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将字条拿起来
这是五年前的圣诞夜,魏榛闯了进来,用枪抵着她的肚子,强迫她写下的字条。想不到,阔别五年之后,她还能亲眼再看到。
回忆是什么?回忆有時就是定時炸弹,被特殊的人和事点燃导火线的時候,就会在你身体的每根神经和细胞里肆虐?
文菁脑子里又浮现出写纸条那一幕,当時的恐惧,当時的心情,当時的无助,全都像潮水一样涌来
“翁岳天,我走了,不要找我,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对彼此。你既然选择了魏婕,就不必再有我。明知道我恨她,你还要那么做,我不想再见到你,离开你,我会过得很好。祝福你和心爱的女人快乐幸福。”这是纸条上的话,文菁至今都没有忘记过一个字。uyar。
这些年,文菁问过自己无数次——如果当時没有魏榛的挟持,她会不会走?
她没有答案。那晚她亲眼看见翁岳天和魏婕接吻,知道了他们曾是恋人,然后又看见魏婕倒在他怀里,而他那么紧张
爱是自私的,谁能大度到遭遇这样的事还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何况,魏婕是文菁不共戴天的仇人。在那样的情况下,就算没有魏榛的存在,她和翁岳天之间也不会平坦的。
他怎么还留着这张纸条?他为什么今夜还要拿出来看?他为什么要喝这么多酒?在她记忆里,从没见他身上有这么浓的酒味。
文菁的手不知不觉爬上了翁岳天的脸颊,轻轻地触着他光滑的肌肤,她眼眶里泛着点点晶莹,酸涩,伴随着深刻的心痛,无声的叹息因为他睡着了,所以她可以大胆地流露出自己的爱意。可知她忍得多辛苦,越是靠近他,越是有一种近乎自残的痛楚。
她不是没想过告诉翁岳天这一件事,但她也很迷惑,就算说了又如何呢?他和魏婕的关系都那么深了,难道就凭这件事让他“移情别恋”?她还指望着重拾旧情吗?
那么伤过,那么痛过,经过五年的沉淀,对于的文菁来说,爱情反而不如宝宝来得重要了。她的心累了,除非了受到极大的感情刺激,否则很难再让她激起爱的火花。
她纤细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描绘着他深邃的眼部轮廓,暗暗赞叹这个男人拥有无懈可击的容颜,不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那么赏心悦目,百看不厌。
“唉如果你知道这纸条是当年魏榛用枪抵着我的肚子,逼我写的,你还会像这么恨我吗?”文菁情不自禁地嗫嚅着嘴唇,声音细如蚊蝇。
文菁摇头轻叹,恋恋不舍地收回手
今夜怎么又感xing了,文菁拍拍自己的脑袋,无奈地苦笑,这是被他给感染了吗,因第一次见他喝这么多久,地板上那空空的酒瓶,看在文菁眼里有种莫名的刺痛。
文菁站起身走向浴室,才刚跨出一步,倏地,身后猛然一个大力的拉扯,下一秒,她娇小的身子就跌进了男人赤果的怀抱?
文菁吓得惊叫,这熟悉的危险气息让她浑身寒毛都竖起来,紧贴着他,她这才看清楚,原来被子底下的他,没穿衣服
“翁岳天,你放开我你抱得好紧,我喘不过气了”文菁羞窘,她本来是想伸手抵着他的胸膛,但是这动作此刻却变得暧昧无比,她的爪子正好在他那粉红的诱人之上
翁岳天灼热的呼吸里喷薄着让人目眩神迷的气息,只是那双眼眸却闪烁着恐怖的幽光,像夜里出来觅食的狼?
他轻轻一勾薄唇,低沉暗哑的声音仿佛从外太空飘来:“还想跑?你是不是该告诉我,五年前的圣诞夜,你遇到魏榛的事你真行,藏得很稳”
男人的每个字都是从牙缝里咬碎了挤出来的,他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刚才如果不是他故意装睡,他就不会听见她的自言自语
文菁惊骇了,他他听见了?
慌了,乱了,懵了文菁像鹌鹑一样缩着小脑袋,他的怒气充斥在周围的空气里,他的眼神比刀子还可怕,文菁的身子禁不住在颤抖
翁岳天拼命忍住身体里那一股肆意汹涌的狂暴因子,紧紧拥着她,心痛到窒息?
“说我要你,说?”他再一次地重复,强健的身躯在微微战栗着,他分不清楚自己是震惊还是欢喜多一些,只知道此時此刻,他的理智随時都可能崩溃?
文菁其实也明白,她不说是不行的了,只是她还太过措手不及,紧张得全身哆嗦。
他沉重的呼吸响在头顶,可见他有多用力在克制着自己,文菁的脑壳里乱成一团浆糊,只好结结巴巴地将那晚自己被魏榛挟持的事说了出来,但她只说到自己滚落江边就没有再继续了宝宝的事,她不敢说。
翁岳天的脸色一阵黑一阵白,额头上青筋暴跳,钢牙紧咬,瞳眸里发出嗜血的红光,凛冽的寒气仿佛冻结了周围的空气,尽管有空调,文菁依然被他的气势给逼得瑟瑟发抖。
他什么意思呢?不说话是代表什么?文菁揣测不到他的想法,她只感到惴惴不安,生怕他穷追不舍地刨根问底,那她要怎么办?
僵硬的气氛持续了不知多久,文菁才听得一声幽幽的叹息,盘旋在她头顶,灌进她的耳膜,带着男人无尽的悲伤和痛惜,在她心上化作绵绵不绝的丝线缠绕着,一圈一圈越来越紧
“-嗒”文菁脸上滴了一颗透明的液体,滚烫的温度破开她的肌肤,灼伤着她的心。
良久,空气里蔓延着他沙哑的声音:“幸好,你还活着”随着这一声,他冰凉的唇落在她的额头,那般温柔,一如往昔的宠溺。
只是这一句话,只是这么一个动作,就让文菁的情绪在瞬间崩塌太多的委屈,太多的心酸,太多的恐惧,当年她差点就被魏榛关进笼子,路上出车祸的時候她侥幸没有撞到,及時逃脱了,再后来滚下江边,幸亏命大福大,没有一尸两命。从鬼门关里走过来的人,比任何人都更庆幸自己还活着?
拼命压制着的眼泪顷刻间决堤,文菁只知道必须要发泄出来,在他面前狠狠地,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她已经幻想了五年?
“呜呜呜你知不知道魏榛有多变态啊他说要把我关进笼子里说他为了关我,做了一个金子做的笼子哇呜呜”文菁在翁岳天怀里哭得一塌糊涂,扯开嗓子哭,扯开嗓子嚎
他默然,因为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他的愤怒?她的遭遇,是五年前的事,他说什么都无法让時光倒流一次,伤害已造成,他唯有倾听她的哭泣和委屈
柔柔灯光下,英俊无匹的脸上,浓眉深锁文菁大声恸哭,将翁岳天的心都哭乱了,哭碎了,让他那一颗自认为坚硬的心,在悄然龟裂
翁岳天想不到文菁当年的离开竟是这般曲折,那夜之后他不是没有查公寓的监控录像,但结果却是坏掉了。显然的,魏榛那禽兽,既然计划好了,当然会提前把监视器给破坏掉
文菁哭得肝肠寸断,一声比一声凄惨,哭不尽的悲伤,流不完的心痛,全都释放在这个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我们的孩子就是在那个時候没有的吗?”翁岳天沉重的声音传来,文菁的身子又是一颤。她的这个反应,给翁岳天的感受就是太过悲痛所至,是戳到她的伤疤了文菁哭得更凶了,有那么一秒的時间里,她真的想要告诉他,孩子,还活着,活得好好的(这章6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