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两个姑娘爱上了花
野菊花虽然没有牡丹花的富贵,也没有玫瑰花的芬芳,但是,人们不论在田埂旁,石缝里,小溪边,还是在竹林里都可以看到它可爱的靓丽身影,一朵朵怒放着的鲜花。它们那纤细的身子在微风的吹拂下左右摆动,它们始终不屈地挺立着。它们并不为自己的渺小,不起眼而自卑,相反,而是紧紧地扎根在土地上,更加紧密地偎依在一起。盛开的花朵就像仙女撒下的黄色珍珠,好似满天的繁星,盛开在苍凉的原野里,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在暗夜里窃窃私语。
这天,正是金秋收获的时节,天高云淡,风和日丽,阳和气爽,繁花飘香,毛山村第二生产队里组织到高山窟的菜地里松土除草,陈鸿晴和红莲都去了,下午收工时,陈鸿晴看见田头地尾有不少菊花已成花蕾,颗粒饱满、色泽鲜绿,就叫红莲一起迟点回家,说收摘一些菊蕾回家去,在有空的时候烘炒起来,好以后泡泡凉茶,清肺解毒,永葆健康。红莲心领神会地留了下来,跟随陈鸿晴采摘起菊蕾,因为她事先并未准备,所以,只能摘一把,就要往她鸿晴姐事先就准备好带去的口袋里放,她们朝着回家的方向,一边说笑着,一边采摘着,一路摘下山来,村子也就在眼前了。
太阳快下山时,一眼望去房屋的墙壁沐浴在红色的光辉里,尤其是知青点的院墙上那“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和“农业学大寨”几个大字,虽写得歪歪扭扭的,但在晚霞的光辉映照下,显得格外耀眼夺目,可惜的是那字写得太差了,当初怎么就没想到找一个写好一点的人写呢?姜支书也真是的,陈鸿晴摇摇头,苦笑了一声。可是她哪里知道,他哪有心思放在这上面讲究呢,况且,他本身就没多少文化。
这时,有许多人家的烟囱开始袅袅上升起白色的烟雾,村边水田里的庄稼也被轻纱似的烟雾笼罩着,犹如蓬莱仙阁一般。不远去有两个牧童在牛背上唱着信天游,游哉游哉,还有一大群收工的女人们肩上背着在田塍边割来的青草,疲惫地往家里走去。
“鸿晴姐,到我家去吧。我家有大灶大锅,很好用,炒起来方便,再说我妈是做绿茶的高手,有经验,让她帮助我们炒,一定可以炒做出好茶,同时,我们可以学点炒茶技术,以后,想做也就方便了。”红莲想得远,看得高,考虑很周到。
陈鸿晴点点头但不无担心地看着红莲说:“到你家去,好是好,就是太麻烦你妈了,就怕你妈会不高兴。走漏了消息,那更是白费心机了。”
红莲赶紧走到陈鸿晴身旁用手臂碰碰陈鸿晴说:“不会的。这是谁跟谁啊,是她女儿的事情呢!再傻的女人也不会与自己的女儿对着干啊。你放心好了,她会很高兴的,再说,我们不要她包干,只需要她指导一下就行了,具体的工序我们自己来,累不着她。”
“好好,好,也只能这样了,我那小锅也是做不成事的。”她们有说有笑的很快回到了家。红莲跟她妈一说,想不到她妈还很感兴趣,立即就一边安排她们吃饭,一边洗锅烧火,开始动手做菊米茶。红莲妈本来就是个心灵手巧、精明能干的好媳妇,是村里有名的采茶能手,可惜的是“英雄”无用武之地,“资本主义的尾巴”束缚了她的才干。做点茶也只能自己吃,一家人能吃多少茶呀!
在红莲妈的指导和帮助下,她们的菊蕾,经过慢炒、慢烘、慢烤,第二天就出了成品。两个女孩迫不及待地取杯倒水,急着要品尝自己的劳动果实,冲泡后的菊米茶花香浓郁,滋味鲜醇,她们连喝了三道,喝完了还捧杯爱不释手。从此矢志追求,欲要大干一场。她们经常利用早中晚工余时间,上山摘一点做一点,一个星期下来,就做了十来斤。
红莲妈说够了,不要做了,她哪知道她们在图谋不规啊。她们没有告诉红莲妈真实的意图,怕她担惊受怕。因为弄不好,她们就会被作为“投机倒把”的典型,拉去批斗,她是绝对不会让女儿去冒这么大风险的。所以,她们只告诉她说陈鸿晴要带到城里去馈赠亲友,招待贵宾,要多做一些。
当全队连续出工一个多星期,累得都想休息几天的时候,又正好遇上要下雨了,李队和张会计就商量宣布了休息两天,陈鸿晴就趁机进了城,说是进城看朋友,顺便买件衣服穿穿。也不叫红莲跟着去,说是怕目标太大,防止引起那些阶级斗争觉悟高的人的怀疑,其实她是怕万一有事连累红莲,她提了一只袋子走进了那些小巷子,也不叫卖,专找那些妇女和老人,那些平时就爱喝茶的大龄男女听说有解毒、散疔、祛风、清火、明目的好茶,都要过来看一看。他们看了闻了觉得色泽浅绿,香味浓郁,无不说好茶,其中一老者,拿出两块钱递给陈鸿晴,也不问价格,就说买一斤,她也不知能卖多少一斤,老人给了二块,她觉得价格够高了,立即称给了他。有两个想要的妇人说:“东西好,价钱也便宜,都豪爽地摸出两块,要买一斤尝尝。”
不一会儿,陈鸿晴带的8斤菊米茶就被抢购完了,还有几个想买也没了。她只好说:“大家如果想要的话,过两天我再带点来。”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妇人立即说:“好,过两天,两天后一定来啊,我们到此等着。”
陈鸿晴想不到第一趟生意就旗开得胜,就兴冲冲地走进了一家经销男女老少各类服装的服装店把所有的收入都买了衣服,红莲一家三口和自己一人一件。大家的劳动果实,大家分享。再掏自己的腰包为母亲选了一件上衣,作为看望老娘的礼物,也好堵一堵老娘的嘴,不怪她难得回一趟家,只过一夜,次日一早,抬脚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