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来到山区外的大路时,太阳在东方露出第一道曙光。    这对原本被二千多年时空分隔的男女亲热地并肩而行,谈笑甚欢。    美蚕娘身有所属,又经过了毕生最激情浪漫的半日一夜,喜翻了心儿,小女孩般挽着高猛,踢着一对小草鞋,轻松地走着。    车轮擦地的声音在後方响起,原来是赶集的骡车,载了十多头白绵羊。车上一老一少两个农民模样的汉子,友善地向他们打招呼时,都惊异地打量威武高大的高猛,相对美蚕娘的美丽没有表示太大的惊异。    骡车远去後,又有数骑快马飞驰而过,都是古代武士装束,马上挂着弓矢剑斧一类武器,但却非军人。    两人避往道旁。    美蚕娘在他耳旁道:「这些武士都是做走镳的,专门负责替商贾运送财帛,是最赚钱的差事。」    高猛笑道:「哈!终有适合我的工作了!」    美蚕娘尖叫道:「不!我再不能失去你这个丈夫了。」
    “怎么会失去呢?今后每天晚上我都会享用你的身体。”高猛脸上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喜欢就好,我一定会好好服侍你的,多给你生孩子。”那个时代的女人,认为只要自己好好服侍男人,多生孩子,才不会被抛弃,美蚕娘也不例外,况且的确被征服了,渴望高猛每天都有可以弄。 愈接近市集,路上的人愈多了起来,大多推着单轮的木头车,载着「黍、稷、粱、黄米、小米、麦、菽、牛、羊」等各类财货,行色匆匆朝同一目的地赶去。街上的人身高普遍在一米七左右,很多还不到一米七,这和二十三世纪是截然不同的,这让那些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人高马大的高猛。    高猛这时才明白自己是长得如何高大,那些人中最高的都要比他矮半个头,使他更是顾盼自豪,大有鹤立鸡群之感。当然也知道,在这个时代,自己只要是把握机会一定可以呼风唤雨的。关键是要找到才三岁的嬴政,那样的话一切皆有可能。    半个时辰後,终於到了市集。    四十多幢泥屋、茅寮、石屋不规则的排作两行,形成了一条宽阔的街道。各种农作物和牲囗、卖买的人们,挤满了整条长达半里的泥街,充满了节日喜庆的气氛。  那个时代物资极度匮乏,十分落后,大多数人穿着都一样,麻布,粗布衣服,草鞋,穿布鞋的都很少,看上去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男女之别。    唯一例外是戴着式样奇特的红冠的男女。他们的帽子并不像他熟悉的帽子般把头顶全部罩住,而是用冠圈套在发髻上,将头发束牢,两旁垂下红缨绳,在下巴打结。    这群男女不但身形高大健美,女的更是皮肤白,穿着袒胸露臂的短衣短裙,非常,教他大开眼界,难以置信,一改凡古代人必保守的印象。
    很显然,这群人有钱,而且属于外地人,尤其那些年轻女郎,更加不想说集市上可以看到。    其中几位年轻女郎更是特别出众,美色直迫美蚕娘,而他们卖的清一色全是马匹。
    不色就是高猛了,这个家伙的家伙盯在年轻那白乎乎,的上,好像自己可以扛着冲刺似的。    当高猛挑了其中最标致的姑娘行注目礼时,那些美女都向这个高大威猛的男子大送秋波,丝毫不介意他的眼光落在她们半露的和的上,一个个的还抛媚眼,其中最漂亮的那个还用舌尖轻轻舔舐那娇艳欲滴的烈焰红唇,分明是。
    看到那个美色远超过美蚕娘,几乎可以和酒吧皇后周香媚媲美的美女自己的时候,高猛就暗下决心要跟着这群人走,一定要征服这个身材高挑,大胆主动的美女。    美蚕娘看到高猛色迷迷的样子,丝毫不以为然,低声道:“她们都是白夷人,最擅养马,男女都是很好的猎人,没有人敢欺负他们的。你最好不要打那些女人的主意,搞不好他们会杀死你的。你要是喜欢那事,今晚上我好好服侍你,不要再胡思乱想,更加不要惹事。”
    很显然,美蚕娘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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