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三章 因为无聊所以“创业”
日子在单调无聊中一如既往,我们的生活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一个轮回。在所有的人都以高考为指挥棒周而复始的做着有规律的圆周运动时,我和燕儿却沉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不能自拔。
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学习不应该是有目的的,所谓学习的动力应该是建立在对某一方面特别热钟的基础上,所以也不应该是有压力的。当我们对一些事物感觉到没有动力而只有压力的时候,有的人就会站出来劝我们,化压力为动力。我觉得这是一种最愚蠢的自慰,明摆着,两个完全极端的概念怎么可能化来化去,大便可以化成牛排吗?
这样暗无天地的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老师有一句话是说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也感觉实在不应该把自己宝贵的青春白白浪费掉。可是做点什么呢?在这种环境下我又能做什么呢?这个问题让我很伤脑筋。
直到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对燕儿说,我们来写本书吧,好象这年头写书很赚钱啊,有人出了几本书就买车买房,日子潇洒的不得了。
于是我们就围绕着出了书之后可以赚多少钱然后怎么花开始了讨论。
我们起初的想法是这样的:先学会开车,然后花几千块弄两个驾照来,然后买部好车,再然后就开着这车周游全中国。我们的第一站就定在了彩云的故乡——云南。从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云南,我就迷上了那个地方,听说在那里伸手可捧云摘星,闭上眼睛就仿佛置身于天庭。说得多美啊,说得我心花怒放,真想马上飞过去看看。去完云南之后接着去西藏,那里离天更近,我们骑着马儿在青藏高原上狂奔想象着自己正在腾云驾雾……感觉好象不错哦!如果不是那里缺水的话我想我们可以在那里呆很长时间……
我们的讨论越来越兴奋,以至于影响到了周围的同学也掺和进来跟我们一起讨论,我们游完西湖游东海,爬完黄山爬泰山,坐完飞机坐火箭,差不多集体梦游了半节课,后来前面的某位同学的一句话就把我们全都拉回了残酷的现实,他说:“去那么多地方要花很多钱的。”
是啊,书还没出呢,别做梦了吧。
我们用两节课的时间忽悠出了这样一个故事:尤又和小彤在毕业多年后的一个劳动节重逢,两人紧紧拥抱直到彼此快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才分开。叙旧完毕后,两人觉定去实现他们童年时代的梦想,于是第二天就坐上了开往云南的火车。于是,故事开始了……故事将以小彤为主线,贯穿古今两个年代,这并不是现在电影电视剧里拍的一个人从现代一下子蹦到古代那种形式,已经落伍了。我们要说的其实是一种意识的游荡,小彤在一次旅游途中意外落水,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居然到了古代,她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害怕了一整天之后实在太累的她睡着了,当她再醒来的时候看见的竟是尤又,尤又告诉她,自她落水昏迷后一直是自己守侯在她身边。小彤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才安了心,可是谁知道,当她再一次睡下醒来的时候自己又到了古代。于是,她的日子就开始在古代和现代中穿插着,让主角和可能会有机会看到我们作品的观众包括我们自己都分不清楚究竟熟真熟梦。故事的梗概就是这样。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几乎整天整天扒在桌上写那个东西,不分上课下课甚至有时候中午饭都忘了吃,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一件事做得这么认真。其实刚开始计划这个事的时候我并没有抱多大个希望,原以为我们都只是三分钟的热度,可是没有想到我们的热情居然可以持续那么久。这使我们对美梦成真的期望变得更加强烈。有时候想着想着好象是美梦已经成真了一样。我们所有的热情跟动力仅仅是靠一个……可以说是幻想来支撑着,也许有点悲哀吧,可是做梦的感觉真的很好。
从此,我们的精神世界不再空虚,研究故事情节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乐趣——在这个黑暗如地狱枯燥如树皮般的学校里唯一仅存的一点乐趣。
可是有件事情是我没想到的,我一直都觉得我们俩在班上是属于那种很普通很普通类型的人,平时做什么别人都不会注意,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这段时间的行为居然引来了很多人的好奇,几乎每个路过我们桌边的人都要把头探过来问,“你们在干什么?”听着同学们以关怀的语气在询问着,我又不好失礼,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回答曰:“在写日记。”这一招开始还能敷衍过去,可是日子久了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这么说了,哪有人一天到晚写日记还一写就是十几个小时的。应付同学的发问,这成了我们最头疼的一件事,关键是,在事成之前我们不想说出去,要是成了还好,要是失败了,那脸可就丢大了。
再后来,老师也开始注意我们。我们渐渐觉得这事好象还挺麻烦的,于是我们决定白天在学校的时候少写一点列好提纲后晚上回去开工,虽然这样会辛苦很多,但是可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麻烦。
果然,同学们对我们的好奇慢慢的消失了,不再问我们这样那样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轻松了很多,不用费脑筋去想很多借口而可以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怎样胡编乱造和胡说八道上。可是随之而来又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第一,晚上的时间必定有限,再加上每天要那么早起床,在学校折腾了一整天之后,回了家就只想睡觉,虽然我们还是硬撑着完成了任务但在质量上却是打了对折;第二,怎么跟家长解释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第三,也是最麻烦的一点,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有灵感,可各自回到了家里,虽然是列好了提纲但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无从下笔。
很多出了书的人都说写作是痛苦的,我开始还以为是那些人怕有人来枪他们饭碗所以才说那话来唬人的,现在自己亲自体验了一回,发觉他们说的有道理。我跟燕儿都不喜欢看书只喜欢看电视,如此导致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差而想象力却相对丰富,所以很多情节是想得出来写不出来,很是苦恼。我们曾经几次停笔,实在写不下去的时候甚至想过干脆不写这个了,来改写《还珠格格》,当年我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就恨不得把它给改了,我觉得我自己编的比它精彩多了,我是这样想的:
小燕子被误封为格格之后就越来越想做真的格格,于是她派人暗杀紫微,紫微有个痴心的尔康保护自然是死不了,可是无缘无辜被吓了个半死,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于是她借助尔康找令妃帮忙进了皇宫,于是一场残酷的争斗开始了。三个本来是好哥们的男人也因为这两个女人而产生了分歧,尔康当然是站在他的紫微身边,小燕子则利用尔泰和五阿哥对她的感情来做自己的挡箭牌。小燕子被封格格已成事实,而紫薇和金琐此时只是个宫女的身份跟小燕子根本就没的比,再加上小燕子常常在她的皇阿玛面前卖弄可爱,弄得那个糊涂阿玛越来越喜欢她,她们想翻案就越发困难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别说是翻案就是想保命都是问题。所以唯一可以保自己周全等待时机报仇的方法就是成为皇上的女人,紫薇当然不行,于是这个时候金琐提出来愿意牺牲自己,紫薇没有别的选择,从小饱读诗书冰雪聪明的她自然可以想到办法给金锁制造机会。一段时间后,金锁被封为了贵人,本来就对金锁心存疑虑的紫薇,在等待很久之后,看金琐并未采取之前答应过自己的任何行动,反而处处针对自己,于是狠下心来,自己去勾引自己的老爸,又一段时间后她也成为了贵人。之后三个女人斗得死去活来,三个男人被弄得晕头转向,最终五阿哥成为了斗争的牺牲品。这样是不是比那个煽情版的精彩呢?我比较喜欢残酷的东西,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我这种心理可能有那么一点变态,我觉得一部影视剧里可以没有好人但绝对不能没有坏人,而且坏人越多越坏就越好看,是坏人将剧情推向高氵朝,所以从来看电视我就是站在反派那边,除了一般演反派的长得比较漂亮之外我觉得他们的个性都很真实,跟现在的人比较像。
虽然我对自己的改编才华很是满意,但这只是我们思维打结之后的一滴小小的调节济用来湿润干枯的大脑细胞。我们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创,虽然常常会觉得写不下去,可是改别人的东西也不见得比自己瞎编简单。
不管怎么样,这段日子我们还是熬过来了,当把那吨厚厚的稿子寄往出版社之后,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待,在等待的这段日子里,几乎耗掉了我们一半的耐性跟决心,可是如果放弃又不甘心。不知道傻等算不算是一种坚持,不过算不算我们也只能这样了。但有一点我们是坚信的,我们一定可以等到回信,虽然多半有可能是退稿信。
“你说那出版社是真忙呢,还是在跟咱们耗时间呐?”
“他跟咱们耗时间干吗?”
“你想啊,如果我们一寄过去他们就马上回信的话那不就表示他们出版社很闲没人往他们那投稿吗?”
“都好几个月了,要显忙也该显够了吧。”
“拖的时间越久那不表示他们越忙吗?”
“哎——”
我们就是因为怕等所以才找了家我们觉得名气不是很大工作量也应该不是很大的出版社,一来不用等太久,二来因为名气不大所以相应的要求也应该不是太高。可是没想到……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们逛书店的时候,在一个书柜前燕儿突然拉住我,“你不是说那个出版社不是很出名吗?你看。”
我定睛一看,我的天啦,几乎整个书柜一半的书是那出版社出的。
“我,我上次逛了很多书店,只看到几本被压得破破烂烂的估计是卖不出去的书是那个出版社出的,怎么……”
完了,本来我们把希望值已经降到了白分之零点几,现在看来要降成负数才行了。
难怪那稿子寄出去那么长时间都音讯全无,我现在确定,人家是真忙。
黎威打电话给我说他有一个很重大的决定要告诉我。其实他已经做过很多重大的决定,只是没有一个是可以在十年之内执行的。所以我只是抱着一种去听他讲讲故事的心态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约在我们的老地方——西饼屋,见面。
“喂,在所有跟我单独逛过街的女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没被人误会成是我女朋友的人,你说为什么呢?”
“这还用问吗?人家一看我就知道我是那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家闺秀,怎么可能看上你这个流氓。”
“呵,是吗?我看是你眼球太小装不下我这么高大的身影吧?”
“是啊,你高大英俊!那么大帅哥,你的重大决定是什么?”
“呃……”他突然一副很认真很为难的样子,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仿佛真的有什么大事。“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当你对一些人一些事完全失望而对其他的某些东西又有了兴趣的时候,就算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也不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是啊,你那个时候不是说你现在只对女朋友感兴趣吗?
“那是骗你的,不过这次是真的,我不要再逼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那样好难受。”
“你想怎么样?”
“我决定了,我要逃跑!”
“逃跑?有人关着你吗?”
“有啊,我天天在坐牢!”
“去,我还以为你说什么呢?不就是逃几节课吗?”
“什么呀,我要离家出走!就高考那天,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认真的?”
“当然,前几天学校收高考报名费,我都没交,我自己还存了点钱,所以,我想……”
“你要去哪里?”
“初步定在北京。”
“是去旅游吗?”我觉得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混出点名堂我决不回来。你不要问我能干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这里我真的一刻也呆不下去了,每天一进教教室就盯着手表一直到放学,我都快成斗鸡眼了,这种日子我没法过。趁现在,还有那么一点斗志和野心,还是出去闯闯吧。”
是啊,趁还有那么一点斗志跟野心,是应该出去闯闯的,哪怕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拥有一个年轻的躯壳。作为一个朋友,我应该劝他要理智的面对现实,可是我没有那么做,因为连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他是高考前一天走的,我因为要准备考试没有去送他。在之后的半年多里我们几乎是断了联系,他只在高考结束后的第一个星期打过一通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在北京一切平安,只是每天过着像流浪狗一样的生活,很灰心也很无奈,但是他还是会挺下去。我对他说,坚持就是胜利。他听了很感动,说如果有一天他出人头地一定把我拉出苦海。其实我说那句话百分之三十是在鼓励他,还有另外百分之七十是在为自己打气,因为早在他决定要逃跑之前我和燕儿就已经做了同样的决定。只是我们把时间定在高考之后,我没有告诉他是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成功,所以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失败。
我们的目的地是湖南长沙,有两个考虑,一是离家近,虽然我们也有不混出头决不回家的决心,但是凡事总要有个最坏的打算。二是受湖南电视台的影响,让我们错误的以为长沙是个明星云集的繁华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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