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零壹章
所以说这两个老爷子还真是一对冤家,对于从明洞从左边开始逛还是右边开始逛都有分歧,不过我看是他们两个人彼此不对眼,习惯性地反对而已。
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一部分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当然我不会承认自己很怕冷,毕竟韩国一直都是这个鬼天气,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可不像金贤重那厮,谈恋爱都是很高调的到处乱逛,说实话,如果不是那次他自己在节目中暴露出来,我们这些亲近的朋友都不知道,后来也懒得去问是不是为了节目效果编造的了。
两个老爷子争论的最后结果就是……各走各的,真是不明白,既然是自己走自己的,为何还要一起约出门。
跟着大部队我一个人慢吞吞地拖在后面,也不虞老爷子有什么闪失,随行人员还是有一些呢。好久没来明洞了,尤其是大白天,这里人来人往的,年轻人都喜欢在这儿逛,是时尚潮流的汇集地,东西的价格也不想狭欧亭洞那样高不可攀,今天不是休息日都还是人来人往的,热闹异常。
手里拿着一串鱼丸,吃得大快朵颐,一边逛着那些小饰品摊子,不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在中倒是很喜欢,只是随便看看,毕竟机会难得。(什么机会难得,是你自己太懒了,不经常过来而已—作者)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着词语怎么怪怪地—金启亨,是我想的—作者)试着一对耳环,心里犹豫着是不是买下来,倒不是说贵,只不过我的审美观一直被造型小美诟病,害怕这次买回去又被嘲笑。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还是下不了决心。卖货大婶也不着急,笑眯眯地看着,嘴里一个劲地说着好。
“下面我们来采访一下这位先生。”我被人碰了一下手臂,回头一看,是一个正在录节目的摄制组,下意识地将围巾往上一提,整个儿遮住自己脸的下半部分。
“请问一下……”
没有等那个漂亮的女主持—我好像是在MBC见过一面—把话说完,我将钱丢给大婶,耳环还在我耳朵上呢,一边摇手示意拒绝。
从摊子挤出来,我加紧了几步,打算跟上老爷子他们的步伐,也没管后面的那女主持人的自言自语……
“刚刚那人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总觉得有点面熟……让我想想,对了,那不是金启亨吗?走走走,跟上,我们可是娱乐记者呢!”
我紧赶了几步,看到老爷子他们在前面慢吞吞地走着,也就慢了下来,一边看着旁边的商店橱窗。“那个,金启亨先生……”
我转头一看,还是那个主持人,“你好啊!”既然被认出来了,就不好说什么了。
“请接受一下我们的采访……”
后来的后来就是,很快就凝结了一批fans,不得不狼狈撤退,心力嘀咕着,怎么贤重说他无论在街上怎么逛基本上就没有于建国这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