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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交换

    诡异的一幕,大桥至上,三辆警车悬在空中没有用钢丝吊住却没有掉下来,这一切都源自于一个人,随着那个人手指的指示,警车也随之移动,很像是神话故事里面的神仙一样,指哪儿打哪儿,那个人就是神仙,而警车就是他的法宝。
    多么的匪夷所思啊!
    大桥上的警察们都一个个面面相觑,惊骇得说不出话来,刚刚那个人徒手就挡祝葫有子弹的一幕多么熟悉啊,可是这毕竟不是在拍《黑客帝国》,而是现实世界,难道真的有意念这一说法?
    “队长,我们怎么办?”一名警察来到队长身边,努力的抑制着心中的恐惧问道。
    队长狠狠的咽下一口口水,紧紧捏着拳头,他知道自己现在是队员们的主心骨,所以他不能乱,不能慌,一定要保持镇定,不过说真的现在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撤退?万一对面的那个家伙冲进了闹市区怎么办?这可比任何的恐怖事件都要来的严重,到时候自己就算是死一万次都不能赎罪。
    不退?就凭自己这些人根本挡不住对方,更别说是将之擒拿住了,连最引以为豪的枪械都不起作用,还有什么办法呢?留下来跟寻死没什么区别,至少他知道这三辆警车砸下来的后果就是这一队人估计每一个能够活着离开。
    “啊!”一声嘶吼,比那野兽的咆哮还要来的恐怖吓人。
    经验丰富的队长甚至似乎从那嘶吼声中听到了无边的悲凉和心痛,当真是巴蜀猿啼,杜鹃嘶鸣。
    悲伤吗?
    是的,那个人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女人,胸口的那把刀显得如此的狰狞,鲜血已经染红了他们的衣服、皮肤,甚至是那个男人的双眼。
    那是一双受了伤的野兽的眼睛,哀伤而残暴。
    野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受了伤的野兽。
    随着男人吼出最后一声的哀伤,队长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是的,他用行动回答了队员的问题。
    即使是死也要做烈士,堂堂正正的站着死在这里!像一个男人一样死的壮烈,这样才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
    做好了牺牲的觉悟,可是迟迟不见死亡的到来,这无疑是最折磨人的,终于,队长偷偷的睁开了眼睛。
    这又是上演的哪一出?
    三辆警车居然再次定在了空中,离自己的头顶只有三米距离,就像一把利剑悬在自己的头顶,不知何时就会割下来。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眼睁睁的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队长心里都快要哭了,不带这么玩人的吧,要杀就杀,干嘛还玩这种心跳游戏?
    咦,不对。
    又过了片刻,队长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那个人男人的手已经按照那个姿势摆了足足五分钟了,就算要玩心跳也该结束了,可为什么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心静八门,神闲气定,七经贯通,无为而动……”如同诗人的吟唱一般,一个身影缓缓的朝这边走来。
    是的,是走过来,不过并不是走在桥上而是腾空虚步,看上去却比一般人走平地还要来的平稳。
    刚开始还好似很远,只是眨眼的片刻便已经到了面前。
    长发披肩,很像那些艺术家的发型,不过看上去却要比那些所谓的艺术家舒服多了,至少不会给人很乱的感觉,反倒有些舒服,更加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人的衣服,一袭青色长衫,说不出的飘逸出尘,很像那些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队长是一个无神论者,不过过了今天,他的内心信仰便改变了,神仙是绝对存在的,这是事后这名队长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甚至就连家里那副抽象派的西洋画都换成了一幅很有古典文化特点的云山水雾图。
    “最终,你还是走到了这一步。”长衫男子低头望着桥上那个怀抱女子的男人,轻轻叹了口气,有惋惜有悲叹还有一种莫名的情愫从那双已经看破红尘的双眼流了出来……
    结束了!看着三辆警车毫发无伤的轻轻落在桥上,队长终于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至少自己不用死了。
    至于那三个人的消失,这已经不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了,那种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的滋味,真不好受。
    警察真不是好当的!队长狠狠的吐了口口水,一挥手:“收队!”
    两个小时后,南山别墅。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床边坐着一脸紧张担忧的林岚,旁边是小神仙李毅和在房间焦急的走来走去的不停地扯着本来就不长的头发的胡二。
    “老公你醒了,吓死我了!”第一个发现我醒来的自然是一直守在旁边的林岚。
    一直靠信念坚持到现在,此刻见到我醒来终于再也撑不住了,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我连忙伸出手去帮她拭去那两行泪痕,安慰道:“不哭了,是老公不好,又让你担心了。”
    “老大醒了!”胡二这个活宝一看到我醒了,立刻大叫大跳恨不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消息,更加让我跌眼镜的是李毅居然也跟着他叫喊起来,瞧着他俩又跳又笑又叫的模样还真像是一对大小活宝。
    一直在外面等消息的徐向天在王凤和李玉婷的陪同下走进了房间,林岚连忙站了起来让徐向天坐下。
    徐向天微笑着对这个准外孙媳妇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道:“伤害我徐向天的外孙的人,我定然不会让他善终!”
    留下这么一句无比霸道的话,徐向天转身走出了房间。
    之后是赵杰、夏琳琳、冯刚还有赵伟几个人闻讯前来探望了片刻,下午五点当所有探望的人都离开后,房间里只剩下林岚和我的时候,我终于问出了从我一醒来就藏在我心里的问题。
    忐忑不安的等待着林岚的回答,短短几秒钟却已经是汗流浃背,掌心里都是汗水,只所以到现在才问,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探望的人太多根本没有机会开口,还有一个更加关键的问题是我的心在害怕,因为我怕听到一个我接受不了的结果,清醒过来的我已经想起了事情的全部始末。
    胸口被插了一刀,流了那么多的血,关键是我居然还抱着她耽搁了那么长的时间,我的心在颤抖,不由自主的加大力气捏紧了握着林岚的手。
    林岚虽然没有回答,不过那一瞬间的脸部僵硬已经说明了问题,我的心徒然一缩,脑袋再次空白。
    这个时候我好想变成一只鸵鸟,这样就可以把头深深的埋在泥土里,就不需要害怕,不需要听到自己不愿意听到的结果,就可以自欺欺人的给自己编造一个美丽的借口。
    推开叶小玲的房间,等到一直在床边照看她的表姐离开后,我缓缓坐了下来,握住那双冰冷的小手,如同那水灵的葱茎不带有一丝杂尘,白皙的脸蛋因为失血过多而呈现出病态的苍白,原本娇艳欲滴的红唇也失去了最初的光泽像是缺了好几天水的旅人的唇一样干裂。
    鼓足勇气,掀开了那条柔软的棉被,虽然伤口已经用绷带处理过了,不过即使是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我也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白色的绷带之下是怎样的触目惊心,那一道伤口不光是伤在叶小玲的胸口,更是插在我的心脏,鲜血淋漓。
    如果有可能,我宁愿那把刀是插在我的身上,哪怕是多插几刀也无所谓,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叶小玲要推开我,为什么她要替我挨这一刀,这一刀明明应该是差在我身上的啊!
    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徐向天说伤害他外孙的人不会善终,那么我也要说,伤害我女人的人我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重新帮叶小玲盖好被子,在她额头轻轻一吻,深深的再看了一眼,我走出了房间。
    阳台上,长衫男子如同一杆标枪般站在那里,夜晚的寒风仿佛根本不能对他造成一点影响,仍然是那件薄薄的青色长衫,修长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跟这个世界有些不协调。
    他就是属于那种水墨画中的人物,现实的世界太过浮躁根本不适合这种神仙中人。
    “逆天改命是与天争,无论是施术者还是受术者都要承受天的惩罚,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仿佛知道我来了一般,长衫男子缓缓开口说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我准备好了。”我已经从李毅口中知道了这个仙术的效果和负面影响。
    这是一种将一个人的寿命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的办法,相当于两个人共用一个人的寿命,可又不完全是公用其中一人的寿命,因为这种办法是有违轮回法则的,所以定会遭到天谴,分享寿命的那个人会被削去至少五十年的阳寿,而施法者也同样得削去五十年的阳寿,而最后一个得到寿命的人却可以免除这个惩罚。
    不过,这个仙术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得到寿命的人必须是阳寿将尽的人,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有这个福缘得到阳寿的,一般来说一万个人里面只有两到三个。
    万分之二三的几率,而分享阳寿的那个人却是谁都可以的,不过嘛,若是那个人自己的阳寿都不足五十年了,结果只能是立刻灰飞烟灭的下场,连灵魂都不能进入轮回。
    “凡事都将一个公字,既然要得到,那就必须有失去,你想救那个女人的命,那么你就得用自己的命来换!”
    “我知道。”老天公不公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能够救叶小玲,就算是要我的命,我也换。
    “得天道者,知法而犯,罪加一等,所以,你失去的不是五十载的阳寿而是百年零五十载。”
    “什么?一百五十年?”我心中骇然,不是开玩笑吧,有几个人能够活到一百五十岁?再说了我现在都二十六了,再来一百五十年,我可不认为我有一百七十六年这么长的阳寿,玩笑开大了。
    “你本命为天净体,那个叫吴欣的女人为灵隐体,你俩交合,她成妖道天隐体,得百年修为,你成*人道灵净体,阳寿三百年。”长衫男子又说出了一个无异于平地惊雷的消息令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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