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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_分节阅读_13

    “是啊,大侄子,”“沈十六”毫不在意地纵马向前,好像敌阵全然不在他眼里,他傲慢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割风刃,将那蛮人的尸体拨开,回头冲墙头上的葛胖小笑骂道,“小兔崽子,当街遛鸟,你倒也找片树叶遮一遮。”
    葛胖小连忙羞答答地伸手一捂。
    长庚却死死地盯着他,一时间忘了自己身在何方。
    “沈十六”迎着他的目光,翻身下马,微微弯腰,递给长庚一只手:“臣顾昀,救驾来迟了。”
    卷一 北雁不归
    ☆、第11章 收网
    顾昀其人,天生没有什么虚怀若谷的好性情,纵然年少时那点轻狂已经被西域黄沙磨砺得收敛了起来,内在本质也依然是狗改不了吃屎。
    他桀骜不驯,目下无尘,这些年来,别人赞他也好、骂他也好,他都从未往心里去过。
    然而清晨里,化名沈十六的顾昀窝在厨房里躲懒喝酒,骤然听见沈易说长庚临他的字时,那一刻他心里的滋味竟是无法言说。
    顾昀有生以来头一遭感到惶恐,恨不能再生出几对不中用的耳朵,逐字逐句地听清长庚说他写得是好是坏,又暗暗担心自己功力不够,会误人子弟。
    这大概就是每个做父亲的,头一回偷听到孩子说“我将来要成为像我爹一样的人”时的动容吧。
    沈易问过他,要是长庚恨他怎么办?
    他当时大言不惭地撅回去了——其实完全是吹牛的。
    顾大帅在千军万马中从容不迫地亮了相,撑着一脸波澜不惊地看向他的干儿子,期待着能看到一点惊喜——哪怕惊大于喜都行,不料长庚只给了他一脸哀莫大于心死的空白。
    他便披着那张波澜不惊的脸皮,心里“咯噔”一下打了个突。
    顾昀想:“完了,这回真生气了。”
    有那么一种人,天生仁义多情,即使经历过很多的恶意,依然能艰难地保持着他一颗摇摇欲坠的好心,这样的人很罕见,但长庚确确实实是有这种潜质的。
    他眨眼之间遭逢大变,没来得及弄明白自己黑影幢幢的身世,又被卷入北蛮入侵的混乱里,然而尽管他对前途满心彷徨,对境遇充满无力的愤怒,对来历不明的沈家兄弟也是疑虑重重——可他依然想着要救葛胖小,也依然无法克制对始终不见人的“沈十六”牵肠挂肚。
    一路上,长庚无数次地想过:现在满城都是杀人如麻的蛮人,沈先生又在这里,他那迈个门槛都要迈半天的小义父怎么办?
    谁保护他?谁送他出城?
    万般忧虑,都在他听见“顾昀”两个字的时候化成了飞灰。
    长庚忽然之间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十六——顾昀了。
    这有多么的可笑。名震天下的顾大帅怎么会是个听不清看不清的病鬼呢?用得着他惦记吗?
    再说,顾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地方?本应远在西域的玄铁营为什么能这么迅速的集结?
    那个蛮人世子究竟是打了个出其不意,还是一脚踩进了别人给他挖的坑里?
    这些念头从长庚脑子里烟花似的乍然而起,又流星一般悄然滑过,他一个都懒得去深究,只是心口疼——因为自己婆婆妈妈地牵挂了那么久,原来只是自作多情加上自不量力,长庚已经过早地知道了什么叫做“恐惧”和“心寒”,也感受过绝望和濒死,单单不知道“尴尬”二字居然也能让人肝肠寸断。
    顾昀见他红着眼眶不应声,总算从烂透了的良心里扒拉出了一点内疚,他叹了口气,在诸多敌军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单膝跪下,小心地将那钢腿从长庚的伤腿上摘了下来,覆着一层轻甲的手掌轻轻地按了几下,说道:“脚踝脱开了,不碍事,疼吗?”
    长庚一声不吭。
    这孩子平日里虽然也跟他撒娇怄气,却什么都会想着他,此时忽然用这么陌生的眼神盯着他,顾昀心里忽然有点后悔。
    不过只后悔了一瞬。
    铁石心肠的安定侯很快就想开了:“事都都办到这份上了,后悔有个屁用。”
    于是他喜怒不形于色地低下头,一脸漠然地捧起长庚的伤腿,连声招呼也没打,一拉一扣,就合上了他脱开的关节。
    长庚周身猛地颤抖了一下,没叫疼。
    大概此时此刻就算别人捅他一刀,他也是不知道疼的。
    顾昀把他抱起来放在马背上,发现自己对付不了干儿子,只好起身转而欺负蛮人。
    他下马、面见、接骨一系列动作连头也不抬,好像周围那些披甲执锐的敌甲都不存在,可一时片刻间,竟然也真没有人敢轻举妄动——也许单单是帅旗上的“顾”字,便已经能让草原狼们闻风丧胆了。
    蛮族世子看他的眼神就像狼王盯着残杀过自己同族的猎人,仇深似海,戒备过头。
    十四年前,顾昀的亲爹就是杀遍十八部落的总指挥,狼王——也就是这位世子的爹,至今靠两条嶙峋可怖的假腿走路,全是拜顾老侯爷所赐。
    世子不缺心眼,连长庚一个小孩都能在心乱如麻中隐约想明白的事,他当然不可能反应不过来,一见顾昀,他就知道大势已去了。
    仿佛为了如他所愿,不远处传来一声尖鸣,一个惨白的信号塔钻天猴似的冲上半空,炸了个青天白日。
    而后七八条玄鹰的黑影好像暗色闪电,纷纷落在巨鸢上。
    玄鹰是巨鸢最大的克星,那些蛮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批钢甲,不过是初学乍练,样子唬人,哪里是出神入化的玄铁营对手?
    顾昀好整以暇地收回目光,用他那特殊会找揍的语气说道:“狼王葛图那手下败将怎么样了?身子骨还硬朗吧?”
    方才沈易即便是当面问责、对面开打,也始终是客客气气的,一派有理有据的大国风度,蛮人世子一时没能适应顾大帅这种路数,一口老血险些让他哽出来:“你……”
    顾昀:“早听说十八部出了个野心勃勃的世子,还弄出个什么‘蚀金’计划,不是我说啊,世子,就你们也想一口吞下大梁?还真有不怕撑死的。”
    蛮人世子的脸色这回真变了。
    “蚀金计划”是天狼部绝密,也是这位“荧惑”世子接管天狼实权后,一手谋划的——大梁的钢甲与蒸汽技术突飞猛进,天狼部在这方面错失先机,十来年中被打得几乎没有喘息余地,哪怕是力能扛鼎的绝世高手,在如今已经改造成熟的重甲和铁鸢兵面前,也不过是螳臂当车,世子荧惑脑子很清楚,想报仇雪恨,靠打硬仗,绝对是痴人说梦。
    除非大梁从里面烂出来。
    大梁虽然地大物博,偏偏没有成规模的紫流金矿,紫流金乃是国之命脉,不得有任何闪失,因此朝廷明令禁止民间倒卖,违令者以“谋反”论处,倘若被抓住了,诛九族都不新鲜。民间各种民用火机傀儡所需动力,须得带着由当地父母官、名绅、举人等有头有脸的人物出具的保函,到朝廷专门的皇商旗下的店铺买次一等级的紫流金。
    但紫流金暴利,黑市屡禁不止。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肯为钱挣命的亡命徒自古以来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单有亡命的心,找不到货源也不行。
    最早的黑市“金商”都是亲自跑到草原碰运气的,有运气的万中无一,大部分都死在半路了。
    天狼部瞄准了大梁黑市,豁出血本,不息杀鸡取卵,每年挖出大量紫流金,缴足岁贡之后,用额外的紫流金贿赂边陲将士,逐个击破,这便是“蚀金”。
    这事七八年前就开始缓缓推行,到后来,蛮人与落脚雁回小镇的胡格尔取得联系,双方里应外合,经过这些年的铺垫,世子荧惑自信,北疆一线边陲重镇中,没有他的手伸不到、眼看不见的地方。
    可此事天知地知,主犯知道,顾昀又是怎么知道的?
    他难道真能手眼通天吗?
    这三言两语的工夫,天上巨鸢的争夺转眼尘埃落定,毫无悬念。
    可恶的顾昀双手背负,意犹未尽地开口补了一刀:“世子,我跟你说句老实话吧,顾某人在这鬼地方已经恭候你多时了,天天做噩梦担心你不来——你要是不来,我拿什么由头来清理边关这帮吃着皇粮不办事的蛀虫?多谢你啦!”
    蛮人世子看起来想扒他的皮、抽他的筋。顾昀见他已经气成了一个灯笼,在长庚那无能为力的心气总算顺了,露出了一个戾气逼人的笑容。
    “蚀金计划,哈哈,有才——不废话了,给我拿下!”
    说完,顾昀牵起长庚的马绳:“让殿下受惊了,臣为殿下牵马。”
    长庚用尽全力瞪着他,可任凭他目光如剑,顾昀偏偏刀枪不入……像从来都听不见沈先生叫他刷碗一样刀枪不入。
    长庚低声道:“安定侯仆从也不带一个,隐姓埋名地来到这浅滩薄水里,真是处心积虑得好辛苦。”
    他以前气得再要命,也不忍心对十六说一句重话,此时一句讥讽冒出喉咙,先把自己堵了个半死,抓着缰绳的手攥得发青。
    “气得不认我了。”顾昀心里有些惆怅地想道,“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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