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子名羿,金箭灵童
第二章有子名羿,金箭灵童
仙途浪子著
"义父,你又在想念义母和姐姐,还有你以前的朋友们了吗?"一个稚嫩的童音把尉迟恭从遥远的回忆之拉回了现实中。
每当尉迟恭被情感所困惑,或者是陷入悲哀情绪之中,这个小孩的出现总会让他忘却很多悲伤,看到这个孩子想起自己的女儿估计也是这么大了,也是这么的可爱,可是自己啦,自从那年不告离家出走,而去追逐那曾经何许缥缈的仙道,到如今已经是将近十一个春秋了,家人还好吗?双妻会原谅自己吗?女儿会不会记恨自己?自己已经从当年的壮年快变成老年了,看到这个孩子,尉迟恭欣慰得笑了笑。
“傻孩子,当你以后长大了,你就会明白的,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当初离开他们去追求仙道,至尽仍未实现,实在是无脸面回去见他们,希望妻儿可以原谅我!”
“搞不懂你们大人事怎么想的,明明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偏偏被你想得很复杂,死爱面子活受罪阿。”说完话,还摇头晃脑的。看着他一付老气横秋的样子,尉迟恭就哭笑不得,这个孩子真的很乖,当时果真没白捡他,陪自己生活了十年,为自己找了不少生活乐趣。
记得那是离家半年的时候,也是在自己入蜀山地界二个月左右,那天整个苍穹仿佛要坍塌了一般,黑压压的一片,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好不难受,天空之中乌云翻滚,雷电交加,数不清的白金闪电与青黑闪电,交叉充斥,感觉就像两个杀红眼的仇人,不打倒对方誓不甘休。
这样的电光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原本以为大雨将至,慌忙之间找了一个小洞穴藏身起来,但雷电歇了好一阵而不见下雨,他懵了,这种怪事他将近四十年来第一次碰到,然而让他更家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他右眼角瞥到半空之中乌云之内一颗金色的亮点正急速的向他所在的小洞飞来,来势之猛,速度之快,转瞬之间就接近洞口,要是被这东西砸重,不死起码也得重伤,赶紧把脑袋偏开。只听到“嘭”的一声,那个亮点砸中了尉迟恭的颈部根处,接着又是“咚”的一声,尉迟敬德八尺的身躯倒在了地上,他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什么东西在扯自己的胡须,麻痒麻痒的,睁开眼睛一看,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奶娃娃,正在用力的拔弄着自己的胡须,乖巧可爱的脸蛋,红仆仆的小手,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一件白金色的小肚兜,上面镶嵌着一排火红的小珠,仔细一看上面的图象刚好是九颗珠连在一起,每颗珠子周围像有火焰在燃烧一般,肚兜刚好不大不小的包裹着他那小小的身躯,左手戴着一个古朴的手镯,分不清是什么材料制造的,似玛瑙还似翡翠,似白玉但更像白金,偶尔闪烁出五色的光芒,煞是好看。但最为明显的还是他右面肩膀后面一根金色箭状胎记最为怪异,尉迟恭脑袋彻底的短路了,他怎么也想不出会从空中掉一个娃娃下来把自己砸晕,而且偏偏这个娃娃又是如此出乎寻常。
“这是哪家的娃娃,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还刚好砸中自己,是上天眷顾我的?对了是上天眷顾我的,哈哈哈哈哈!估计怜悯我一个人旅途太寂寞,赐我一个伙伴,好好好!小家伙以后我们就一起吧,哈哈哈哈哈!”一把抱起小娃娃,“卟”的一声,在小娃娃粉嫩的脸上亲了一口,“天赐吾子,天赐吾子,天赐吾子,天赐吾子。”
小娃娃,“呓”“呓”“呓”不断叫着,挥舞着他那一双精致小巧的小手向尉迟恭打去,“哎哟,哎哟,小家伙打我。”,“咯咯”,“咯咯”“得给小家伙取个名字才行,不能老是叫他小家伙吧?”,“呓”“呓”“呓”,“嗯,小家伙自己给自己取好了,好聪明的小娃娃,长大了,了不起啊,了不起啊。想不到我尉迟恭今天居然得‘子’如此,夫复何求啊!”。
“呓”“呓”“呓”,“,一、毅,弈,奕,翊,羿,对了,他肩膀上有箭形胎记,就叫羿,他一出身就身着白金肚兜,就姓金,哈哈哈哈哈,金羿,金羿,金羿,好好好,羿儿从此就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了。”,“咯咯”,“咯咯”一时之间,这个小小的洞穴里面,这一大一小相处的是如此的融洽,比之刚才外面的乌云密布,怪诞异常景象,这里简直就是传说中仙境,那是充斥关爱情调的仙境,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祥和,这让这个流浪在外的汉子觉察到了那份遗失的温馨!
尉迟恭把起小金羿信步走出了洞穴,回头深深的看了看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山洞,随手上书“栖霞岭送子窟”,孑然回头,迈步前行。
行路已经过了二个时辰,自己连一只蛇虫毒物都没发现,就来平时那些凶戾的巨蟒猛兽也是远远的躲开,都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这让尉迟恭有点犯嘀咕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连猛虎毒蛇都怕我,没有道理的啊。”
低头瞧见自己怀里抱着的小金羿,见他小眼阖起,呼吸匀称,嘟着小嘴,红仆仆的小脸上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说不出是多么的憨态可爱,小家伙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就这么美美的睡着了,全然不去管那抱着他的那个男子抓破脑皮的想着问题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尉迟恭一边为父一边为母的照料着这个天上坠入凡尘的孩子,闲暇时间就向山野樵夫,猎人,药农讨要一些草药,零碎的皮毛,破布,然后再缝制成衣服给小金羿御寒保暖,这类针线活路可真的是难为这位顶天立地的汉子了。要说是舞刀弄枪,他还在行,这类针线活路他是真的不行,缝制出来的大衣倒也是挺厚实的,保暖度倒是相当的高,只是从外观上来说算不上是衣服,充其量算是兽皮加上破布的结合。
小金羿也算的上是一个异数,自小到大没有生过一场病,这倒也给尉迟恭省下了一个大麻烦,要不然可就糟糕了。自那日遇到上官警我之后,他带着这个孩子在大理定居下来,只为等待那个让人觉得不切实际的好消息。这些年来,他始终身着汉服,带着一个小孩,在这个彝族与白族集居的城市,虽然是异族,但是勤劳朴实,心地善良的两族人民还是给予了他们很大的帮助,送与他们父子二人一些布帛和食物,帮他们盖起一座大理石小屋,让流浪在异乡的人感到了回到家的怀抱。
自小金羿三岁起,尉迟恭就开始教他识字,习武,连同旁边邻家的小孩也一起教授,让这些南诏子弟也学习一些武术防身。让尉迟恭再一次吃惊的就是小金羿的学习能力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其他孩子学习一个字,一个招式几乎是要几天,或者更久,但是到了他眼里,不到片刻时间就滚瓜烂熟,简直是天才啊,尉迟恭傻了,孩子们呆了。
片刻之后,尉迟恭笑了,孩子们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老师为什么一会发呆一会又狂笑,他是在笑“上天你果然对尉迟某人不薄啊!”接下来的七年时间里尉迟恭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几乎全部授予这个上天所赐的儿子身上,小金羿除了在学习之余还帮助其他的孩子做些农活,帮忙补休功课,今天奔东家,明天跑西家,深受当地族民的喜爱,就这样,渐渐的时间一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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